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49
  • Tax100会员 33463
查看: 218|回复: 0

[启金智库] 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应收账款反向保理

7006

主题

7006

帖子

3493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493
2023-11-3 10: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应收账款反向保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02 17:08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85908&idx=5&sn=65a44198a557ddd059d07d8975bbfac4&chksm=ea9df490ddea7d8653d4e60283c3950915f3ad6df60c817ce61ecf3c6b12ba017c70f3719407#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当供应链金融中出现了一些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的核心企业时,银行或金融机构则会转变原本只以供应商为主的合作模式,尝试开拓与核心企业合作,降低回款风险。
与此同时,核心企业的供应链意识不断提升,其会积极介入一些实力较弱的上游供应商的融资活动中,以此来实现供应链融资能实现低成本,高成效的运转。因此,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出现有了反向保理业务。
1、反向保理概述
01 反向保理定义
反向保理又可称为逆保理,是银行或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买家)之间的,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提供的融资、结算解决方案,此方案是针对核心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因贸易关系产生的应收账款。该业务模式中的核心企业都具有较强的资信实力与付款能力,他们以较低成本获得融资进入到供应链中,享受长账期,加强供应链的稳定性。
简单来说,反向保理与普通保理的基础运作逻辑并无不同,其只是在营销方向上有所区别,即普通保理的营销方向是卖方(上游供应链),而反向保理的营销方向则是买方(核心企业)。
因而,反向保理与普通保理业务的区别主要在于:其一,保理商是主要是对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而不是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其二,保理商可以选择核心企业同意支付的应收账款作为融资,从而降低保理商放贷的风险。
02 反向保理业务的基本流程:
首先,核心企业与供应商之间有形成切实的交易关系,供应商向买家发货,形成应收账款;其次,核心企业收货验货后,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并约定还款期限;随后,保理商将会通知供应商应收账款已转让,并确认供应商办理反向保理业务,审核资质;经保理商审核双方信用资质后,则会向供应商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款;最后,核心企业需要向保理商结算到期的应收账款。

图源:来源于网络
2、反向保理的特点及风控要点
01 反向保理的特点
对于供应商而言,由于部分中小供应商长期面临资金周转不灵和融资困难的问题,其一般处于融资场景中的弱势地位。但在反向保理业务中,由于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资质,能够降低中小供应商资金成本,缩短供应商融资需求周期。
对于核心企业而言,通过反向保理融资,可以解决核心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资金支持,从而延长核心企业的付款预期或者更低货款折扣,使资金达到运用效率最大化,甚至能保障上游供货的稳定性。
对于保理商而言,反向保理由核心企业(买方)发起保理申请,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能够有效解决保理业务中贸易背景难核实的问题。另外,通常反向保理业务中的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保理商与其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后,实力较强的大企业能够将其中小供应商批量“打包”给保理商,从而简化保理商的审核程序,提高保理业务的高效运行。

02 反向保理的风控要点
1)严格审查核心企业信用资质
反向保理业务中,由于核心企业占据一定的主导地位,若核心企业出现管理疏漏或信用、资金危机等,风险则会迅速扩散至供应链运营中,与核心企业相关的所有保理业务都将面临着违约的风险。因此,不仅要审查借款方(供应商)的信用资质,同时也要严格审核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以免出现违约风险。
2)建立供应商准入标准
通常,实力较强的核心企业都拥有大量不同资质的供应商,而保理商面对的风险程度也不尽相同,因而建立供应商准入的标准制度对保理商的筛选工作尤为重要。若想高效地挑选出风险较低的供应商,只有建立标准的供应商准入制度,在源头上规避核心企业因货物质量等问题退货,导致收回保理资金面临高风险的问题,才能在维持供应链良好运转的基础上保障资金安全。
3)加强对供应商、核心企业实际业务监控
保理商除了要审核供应商和核心企业的信用资质外,还应加强监控核心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交易货物的真实性、合作关系的稳定性等实际业务。因此,保理商可以与物流公司展开合作,从物流公司所掌握的第一手客户和货物资料进行业务流程核实,掌握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的动态进而及时把控风险。
来源:企通查
启金智库 将于 2023年11月4-5日(周六/日)北京 举办保理/供应链融资创新、司库体系建设及在建筑工程等行业应用实操和案例专题培训,特邀4位实战一线资深从业人士主讲分享,诚邀来自从事上述业务的企业、金融机构和相关服务商从业人士参加!
【课程提纲】
第一讲、企业/集团的司库管理、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及保理产品设计实务和案例
(时间:11月4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吴鹏翎,钜惠保理总经理。曾先在某外资制造企业工作,后担任某软件行业上市公司副总裁,于2014年创办并经营该上市公司旗下全资控股保理公司,后在联易融北方业务总部市场部总经理。
一、集团管控模式下的司库系统建设与供应链金融体系创新实践
(一)司库管理发展沿革
(二)国资委发文要求央企建设司库体系的重要意义
(三)企业集团司库建设思路、整体规划与整体功能框架
(四)司库体系下财务税务筹划新视角
(五)集团管控下供应链金融战略的三层境界与功力
(六)供应链金融平台与司库体系协同建设协同建设目标
(七)创新实践与案例分析
二、供应链金融数字化转型
(一)何为数字化、信息化?
(二)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是什么?
(三)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历程、价值与关键技术
(四)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建设规划与体系建设
(五)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典型案例分析
(六)终极目标:智慧供应链与场景供应链金融融合
三、保理产品设计实务和案例
(一)理清应收账款,对贸易真实性进行“考古”
(二)保理产品设计的底层逻辑与风险控制
(三)产业系保理公司的产品战略与规划
(四)第三方保理公司产品设计战略与规划
(五)是是非非说“信单链”平台
(六)“无确权的数字资产”可行吗?
(七)发行ABS实现资金回笼提高交易规模
(八)典型案例
四、互动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结构化保理及“保险+保理+供应链”创新组合运用案例
(时间:11月4日下午13:30-16:30 )
·主讲嘉宾:张爱和,曾任某大型建筑央企供应链金融平台负责人、某城商行对公团队负责人,在交易银行、保理和供应链金融领域有长达20多年的深入研究和实务实践。
一、结构化保理创新组合运用案例
(一)无成本出表模式案例
(二)合同签署等实际操作如何进行?
(三)传统电子债权凭证与结构化保理电子凭证的本质区别
(四)从财务、法律等多维度分析电子凭证与票据的区别
(五)出表的N种方式
二、“保险+保理+供应链“创新组合运用案例
(一)创新组合模式交易结构解析
(二)保险承保应收账款风险的核心要点
(三)保理公司和供应链公司联动开展供应链业务的案例解析
(四)保理公司与供应链公司参与交易的主要区别
(五)代采代销等供应链业务的主要模式解析
三、实战举例
巧妙案例学员答题:多种方法比较工程行业的最佳融资方案
方法1、方法2……..
四、互动答疑与交流
【互动交流研讨会】
强化彼此认知、问题答疑解惑、实现合作共赢

(时间:11月4日下午16:30-17:30 )
环节一:参会嘉宾自我介绍(可展示PPT)
环节二:实操问题交流研讨(提前发会务组)
环节三:潜在合作机会发掘
第三讲、工程保理业务模式、法律风险及其应对
(时间:11月5日上午09:00-12:00 )
· 主讲嘉宾:杨杰,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武汉大学法学学士、美国南加州大学法学硕士,曾供职于头部金融机构,兼具有工程法律及金融复合背景,在建设工程、房地产、基建新能源、融资租赁、保理等领域有着十余年诉讼及非诉实务经验,尤其擅长从金融的角度解决工程问题,从工程的角度解决金融问题。
一、保理法律关系及其工程行业应用
(一)保理的案由及法律关系
(二)保理类型:明保理与暗保理
(三)保理类型:有追索保理与无追索保理
(四)有追索保理追索债权人成功概率极高,但追索债务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认定保理合同无效的司法实践
(六)工程行业保理应用场景
(七)工程行业保理应用必要性
(八)供应链金融其它产品: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ABS
(九)供应链金融其它产品:商票
二、工程保理基础债权审查
(一)监管转隶后的基础债权审查合规要求
(二)天津、上海的基础债权合规要求
(三)重庆的基础债权合规要求
(四)监管合规要求与司法实践的衔接
(五)保理核心: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六)工程保理基础合同审查——挑选基础合同
(七)PPP项下合同能否作为基础合同?
(八)F+EPC项目合同能否作为基础合同?
(九)ABO项下合同能否作为基础合同
(十)真实性审核
(十一)合法性审核-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
(十二)合法性审核-施工合同无效情形的七种情形
(十三)应收账款权属审核-可操作保理的工程应收账款类型
(十四)应收账款权属审核-应收账款付款前提条件
(十五)应收账款权属审核-应收账款是否已被转让或质押
(十六)应收账款权属审核-限制权利转让条款审核
(十七)工程基础合同合法性审核的审慎程度应个案讨论
(十八)要求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出具书面承诺补正瑕疵
三、工程保理十问十答
(一)保理合同中对基础合同无效情形通过条款设置兜底
(二)保理人明知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可能包括哪些情形?
(三)保理人向债务人发出转让通知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四)工程保理的专属管辖可能带来的问题
(五)保理商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六)债权人是国企,应收账款转让是否需要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
(七)保理商要求相对方提供担保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八)以第三人利益合同操作保理的,需注意哪些方面
(九)债权人破产,保理商受让的应收账款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十)保理商收取保证金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四、未来保理及票据保理
(一)未来保理
(二)票据保理
(三)趋势
五、互动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用好供应链金融4.0工具实现国企“托盘贸易”合规转型、企业数据资产扩表、数字化财务司库管理落地、中小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转型等实务和案例
(时间:11月5日下午13:30-16:30 )
· 主讲嘉宾:蔡剑晖,金链汇信科技联合创始人、CEO。
一、用好供应链金融4.0工具
(一)供应链金融1.0-4.0的实操对比分析
(二)供应链金融4.0迭代的核心及市场分析
(三)供应链金融4.0时代下企业数字化变革?
二、当前如何抓住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契机?
(一)国企“托盘贸易”如何合规转型
(二)解决企业表外融资和三角债清理
(三)中小型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如何进行转型发展
(四)信托公司、民营担保公司如何进行转型发展
(五)以上相关案例解析
三、核心企业如何利用供应链金融开展数据资产扩表?
(一)财政部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二)案例解析
四、当前企业如何适应以上变化落地数字化财务(司库管理)及案例解析
五、互动答疑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往期推荐
供应链金融十大风险及七大防范措施

信托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思考

融资性贸易=供应链金融?

应收账款管理三个核心要素

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点梳理

供应链金融的“前世今生”:创新、风控、商业模式

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分析与实务操作

国资委对央企供应链融资担保的新解释

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这几大问题你必须知道

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现有的模式有几种?


戳下面的 阅读原文,更有料
390_169897898221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