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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速递|南郑税务:汉中市南郑区税务局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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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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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09: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汉中税务
标题: 基层速递|南郑税务:汉中市南郑区税务局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zI4NzQwNA==&mid=2247521139&idx=3&sn=49b87a8ae623662eb4c448f291b6bee8&chksm=ec76b7f0db013ee6caf455f4f8dabd12ebc667092f632c347c6bb8b943c109f171cb4918a73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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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26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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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10月12日下午,汉中市南郑区税务局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上,双方共同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区税务局法制股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就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现场讲解,并发放了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资料。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永志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南郑区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他表示,此次签约是双方合作的新起点,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将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积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双方加强沟通联系,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双方能够一起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的宣讲。对于一些重点的拥军企业,希望税务部门能够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税收辅导,将涉及退役军人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晓华表示,广大退役军人群体曾经保家卫国,是“最可爱的人”。及时宣传好涉退役军人税费优惠政策,是我们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下一步,区税务局将以此次《协议》的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合作,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好退役军人的创业、就业工作,真正将“政策红利”转化为退役军人的红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汉中市南郑区税务局
审核:市局办公室
编辑: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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