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305
  • Tax100会员 33193
查看: 713|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7〕121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新疆宏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提交管理费税前扣除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21 10: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2113000106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函〔2007〕121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7〕121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新疆宏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提交管理费税前扣除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2-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新疆宏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提交管理费税前扣除的通知
新地税函〔2007〕121号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地方税务局、石河子地方税务局:
接新疆宏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下属企业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请示》(新宏发[2006]29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规定,经核审,准予该公司在2006年度内向所属企业按不超过其销售收入的2%提取管理费。所属企业(名单附后)按比例上交的管理费,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终若有结余应按规定计缴企业所得税。
  
  
  
  
  
新疆宏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单
所在地区

1
新疆宏景通讯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
2
石河子市宏景通讯器材经销有限公司
石河子
3
喀什宏景通讯事业有限公司
喀什地区
4
库车宏景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阿克苏地区
5
新疆宏景通讯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阿克苏地区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