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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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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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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18: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浦税务
标题: 【收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相关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MwMjU1OQ==&mid=2247515608&idx=2&sn=35dec4de21e99f2076e2f15146086c51&chksm=f998cda8ceef44bebac29c06279da489e7a2ca10fca709b48149fa4a10e0e4b5e689930a955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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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2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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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四部门联合发文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助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行稳致远。具体政策内容是怎样的呢?通过热点问答来了解一下吧!

1. 我听说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了,具体提高到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2. 如何确认我们企业是否属于公告所称的集成电路企业?
答:该公告所称的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具体按以下条件确定:
(1)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的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2)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3)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条件的企业。如有更新,从其规定。



3. 公告所称的工业母机企业适用条件是什么?
答:本公告所称的工业母机企业是指生产销售符合本公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产品的企业,具体适用条件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4. 我们企业想要享受该优惠政策,具体应该如何核算企业的各项研发费用?
答: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5.公告中提到了清单管理,具体是指什么?
答: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采用清单管理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清单;不采取清单管理的,税务机关可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的核查机制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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