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免征阿拉山口英尔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新地税函[2004]164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阿拉山口英尔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博州地税发[2004]29号)及五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博州地税发[2004]31号、[2004]34号、[2004]30号、[2004]33号、[2004]36号)收悉。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经审核,同意给予阿拉山口英尔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具体执行时间如下:
单 位 名 称 开业时间 免税期间 备 注
阿拉山口英尔有限公司 2000.10 2001-2003年
阿拉山口欣克有限责任公司 2000.5 2001.6-2003.5
新疆林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1.7 2002-2004年
阿拉山口金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1.2 2001.3-2004.2
阿拉山口海宇有限责任公司 1999.5 2003-2005年 2002年购并
新疆外经贸华运有限责任公司 2001.10 2002—200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