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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10月17日~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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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0-27 1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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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来宾税务
标题:
【12366近期热点问答】10月17日~10月23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MjEyNTA3Mg==&mid=2247529993&idx=4&sn=20b0de50fc751a4813b3e012acdaab5f&chksm=cfc0dcf6f8b755e000a9ed57dc6d7835df97d667d3d8a317ce3ee802a232f8226a1227a3e7f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25 22:44
二维码:
-
一、广西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答:自2022年7月1日起,印花税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印花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次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缴纳。
四、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其应税凭证印花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其应税凭证印花税实行按次申报缴纳。
二、个人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住房享受契税优惠税率时,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享受契税优惠税率,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三、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已完成往月所属期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现发现有误,如何更正?
答:申报成功后,若是已扣款或过了申报期,可以更正:点击“首页”,选择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然后点击“综合所得申报”→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申报期内未扣款或税款为0的,点击“作废申报”),返回“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修改数据→税款计算→申报表报送。
需要注意的是: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为累计算税,更正申报成功后,为保证后续累计数据的连贯,需要对当年度的后面月份进行逐月更正。比如:更正了2023年7月申报数据,7月之后已申报的月份也要依次更正,即使更正7月时数据没有变动,后边的月份也要逐月操作更正。若更正的是所属期12月,就不需要再更正下一年度的1月。
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五、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六、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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