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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问答学习:如何备案成为退税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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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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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 05: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苏税务
标题: 5个问答学习:如何备案成为退税商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2NjgzNg==&mid=2652298705&idx=1&sn=2f829794aa19992b31f57057d553ba4e&chksm=bd507a2a8a27f33c9dd73e9cd1121ec664afa3bc029c073247a4c01fd3c316af92ef3de455d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25 17:17
二维码: -






答:退税商店是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备案、境外旅客从其购买退税物品离境可申请退税的企业。


答:需符合以下5个条件: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
(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4)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5)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答: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下载链接: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21/1/22/art_21676_327563.html);
(2)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和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书面证明;
(3)同意做到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的书面同意书。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逐级报送至省税务局备案。


答:退税商店备案资料所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有关变更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答:省税务局向退税商店颁发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退税商店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退税商店标识,便于境外旅客识别。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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