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38
  • Tax100会员 33176
查看: 710|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7〕52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自治区盐业公司2006年所属企业分摊共同费用税前扣除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21 10: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2113000103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函〔2007〕52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7〕52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自治区盐业公司2006年所属企业分摊共同费用税前扣除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1-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自治区盐业公司2006年所属企业分摊共同费用税前扣除的通知
新地税函〔2007〕52号

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地方税务局
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公司《请求分支机构上交管理费的报告》(新盐财字[2006]第8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十五条“管理费”、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折旧费”可在税前扣除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公司2006年度向所属企业定额分摊共同费用1130171、29元(见表)。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共同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部分,应作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共同费用年度如有节余,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请监督执行。

共同费用分摊明细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
分摊金额
税务管理机关
乌鲁木齐盐业分公司
681178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
吐鲁番盐业分公司
134541、60
吐鲁番地税局
哈密盐业分公司
243651
哈密地税局
奎屯盐业分公司
46094、73
伊犁州地税局
巴州盐业公司
24705、96
巴州地税局
合计
1130171、29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