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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纳税人申报享受协定待遇办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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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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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21: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非居民纳税人申报享受协定待遇办税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494610&idx=2&sn=4241b0553b43367808957e9e9fca6ea3&chksm=8b4a3324bc3dba32b8c7233ae851cb2bc49eb64ffbaa1deb5aead4a0111a45b6b9983d66db4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20 16:01
二维码: -

10月17日上午,中国分别与塞内加尔、喀麦隆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税收协定,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合作。至此,中国税收协定网络覆盖范围增至114个国家和地区,基本涵盖中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主要国家和地区。税收协定签署生效后,可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消除重复征税,推动涉税争议解决。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非居民纳税人如何申报享受协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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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纳税人申报享受协定待遇指引
一、申请条件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并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1.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且需要享受协定待遇,应在申报时报送《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2.在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情况下,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且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如实填写《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主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扣缴义务人收到《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后,确认非居民纳税人填报信息完整的,依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和协定规定扣缴,并如实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作为扣缴申报的附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非居民纳税人未主动提交《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给扣缴义务人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的,扣缴义务人依国内税收法律规定扣缴。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渠道



(一)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二)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电子税务局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以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例)。

  2.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3.点击【其他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选择【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9】,点击【填写申报表】。

4.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填写时需要在第12行“其中:享受协定待遇”栏次,选择需要享受的协定待遇类型,并将减免金额填入对应栏次。


  5.填写《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前表相关信息会自动带入,同时根据提示准备相应资料留存备查。


  6、根据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申报】,申报成功后可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小贴士:纳税人提交申请后,可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事项进度管理】进行查看申请、进度跟踪、撤销等操作。


四、温馨提醒


1.享受协定待遇留存备查资料包括:
  (1)由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开具的证明非居民纳税人取得所得的当年度或上一年度税收居民身份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协定国际运输条款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可用能够证明符合协定规定身份的证明代替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2)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
  (3)享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协定待遇的,应留存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相关资料;
  (4)非居民纳税人认为能够证明其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其他资料。

  2.公告规定的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并对中文译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非居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复印件,但是应当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存放处,加盖报告责任人印章或签章。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验原件的,应报验原件。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自贸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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