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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BVI被欧盟移出税收黑名单,而伯利兹则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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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BVI被欧盟移出税收黑名单,而伯利兹则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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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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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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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U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概述
10月17日,欧盟经济和金融事务(ECOFIN)理事会更新了其税收不合作辖区名单(附件一黑名单、附件二灰名单)。
欧盟理事会在每年2月份和10月份对税收不合作辖区名单进行更新。与
2023年2月份的黑名单
相比,黑名单增加了3个辖区,分别是安提瓜和巴布达(新增,原来不在灰名单)、伯利兹(由灰名单移入)和塞舌尔(由灰名单移入),同时将英属维尔京群岛、哥斯达黎加和马绍尔群岛从黑名单中移出,至此,欧盟税收不合作辖区黑名单仍然为16个辖区,分别是:美属萨摩亚、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伯利兹、斐济、关岛、帕劳、巴拿马、俄罗斯、萨摩亚、塞舌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和瓦努阿图。
与
2023年2月份的灰名单
相比,该灰名单减少了6个辖区,分别是:塞舌尔(移入黑名单)、卡塔尔、约旦、伯利兹(移入黑名单)、蒙塞拉特、泰国;同时灰名单新增了5个辖区,分别是:阿尔巴尼亚、哥斯达黎加(由黑名单移入)、英属维尔京群岛(由黑名单移入)、阿鲁巴和库拉索。更新后欧盟税收不合作灰名单包括14个辖区,分别是: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哥斯达黎加、阿鲁巴、博茨瓦纳、英属维尔京群岛、库拉索岛、多米尼克、斯威士兰、中国香港、以色列、马来西亚、土耳其和越南。
为方便大家了解欧盟税收不合作名单的变化情况,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特汇总整理、比较如下表所示:
将马绍尔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哥斯达黎加移出黑名单的原因
马绍尔群岛之所以被移出黑名单,是因为它在实施经济实质要求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标准2.2)。英属维尔京群岛已根据请求修改了信息交换框架(标准1.2),因此被从名单中移出,并将根据OECD的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在重新评估之前,该辖区已列入附件二灰名单。哥斯达黎加之所以被移出黑名单,是因为它修改了其外国来源收入豁免制度的有害方面(标准2.1)。
将伯利兹、安提瓜和巴布达、塞舌尔列入黑名单的原因
这份修订后的欧盟税收不合作辖区黑名单(附件一)包括那些没有与欧盟就税收治理进行建设性对话的辖区,或者没有兑现其实施必要改革的承诺。这些改革应旨在遵守一套客观的税收良好治理标准,其中包括税收透明度、公平征税和实施旨在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国际标准。
1、伯利兹
在2023年7月19日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全球论坛)发布的应要求交换信息(EOIR)国际标准的同行评审中,伯利兹被评为“部分合规”。根据欧盟税收不合作辖区名单标准(标准1.2),要求全球论坛对EOIR的评级为“基本合规”或“合规”,而伯利兹并未满足该评审标准要求。
2、安提瓜和巴布达
由于未能适当实施税收透明度标准,在2023年7月19日全球论坛发布EOIR同行评审中,安提瓜和巴布达未能被评为“基本合规”。这是安提瓜和巴布达首次被列入黑名单。
3、塞舌尔
由于未能适当实施税收透明度标准,在2023年7月19日全球论坛发布EOIR同行评审中,塞舌尔未能被评为“基本合规”。塞舌尔曾在2020年10月6日被欧盟列入税收不合作黑名单,2022年被移出黑名单,转入灰名单。这是塞舌尔再度被列入黑名单。
思迈特简评
1、被欧盟列入黑名单,伯利兹强烈反对
对于被欧盟列入税收不合作黑名单,伯利兹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伯利兹政府认为,欧盟将伯利兹“自动”列入附件一名单是不公正的,在程序上也是不公平的,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伯利兹承诺与全球伙伴合作,建立一个现代和公平的国际税收框架。
伯利兹政府认为,在作出决定之前,欧盟未能就这一问题与伯利兹接触。因此,这一决定是武断的,与欧盟过去的做法背道而驰。如果欧盟与伯利兹进行接触,欧盟就会了解到伯利兹已经采取了重大措施来解决已查明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导致其在EOIR同行评审中被评为“部分合规”。
伯利兹政府指出,其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提高其税收和监管框架的透明度,并建立一个有效的税收信息交换制度。在履行这一承诺的过程中,伯利兹对其法律和做法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以更好地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这项法律修改的关键要素包括政府采取主动行动,使公司法框架现代化,加强伯利兹主管当局的执法权力和能力,以便根据要求获取信息,并进行适当的监督,确保有效和高效地遵守EOIR标准所需的征管和人力资源。
更具体地说,在EOIR同行评审结束之前,伯利兹政府已经颁布了立法,进一步加强伯利兹的法律框架,以更好地与2016年EOIR标准保持一致,特别是与(1)所有相关实体和安排的受益所有权和身份信息的可用性,以及(2)会计信息的可用性。评估小组(在颁布这类立法之前)确定的这两个要素的缺陷是造成伯利兹“部分合规”评级的主要因素。关于“答复的质量和及时性”第三个要素的“部分合规”评级也与围绕受益所有权信息和会计记录的法律框架有关,而这些问题现已得到充分处理。简言之,伯利兹政府认为,欧盟将其列入黑名单依据的是过时的信息,而无视伯利兹这些众多的立法变化。
2、财产收益处理立法宽限到2023年底,中国香港仍在灰名单中
为应对欧盟对其有害税收制度的审查,2022年10月28日,中国香港发布了《
2022年税务(修订)(指明外地收入征税)条例草案
》,该修订条例草案主要是对中国香港的离岸被动收入(即中国香港所指的指明外地收入)豁免(FSIE)制度进行修订,并于2023年落实相关措施。中国香港的此番积极应对,得到了欧盟理事会的认可,避免了其被列入黑名单。尽管如此,中国香港仍然没有从灰名单中移出,原因是其没有在2022年底前修订其有关财产收益处理的立法。由于中国香港与欧盟行为准则小组进行积极沟通,该修法期限被放宽到2023年底。因此,在此次欧盟更新的税收不合作名单中,中国香港仍然没有从灰名单中移出。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中国香港该新修法无法通过欧盟理事会的审查,则中国香港不排除会在2024年落入黑名单的可能;而如果该新修法通过欧盟理事会的审查,则中国香港有望最快将在2024年2月份从该灰名单中移出。
3、扩大名单的地理范围及审查程序引起新的关注
2016年11月,欧盟对第三方税收辖区(非欧盟成员国)启动欧盟税收黑名单筛查工作。2017年12月,欧盟首次发布了税收不合作名单,其中,未与欧盟进行税务合作但承诺将改变税收规则以符合欧盟标准的辖区被列入灰名单,而既未合作也未做出改变承诺的辖区则被列入黑名单。灰名单上的辖区如不限期改正则会被移入黑名单。该名单由一个名为行为准则小组的秘密官员小组管理,该小组成立于1990年代后期,旨在监督对欧盟商业税收行为准则的遵守情况。
欧盟税收不合作名单主要解决逃税、避税和洗钱等行为,以提高欧盟成员国的经济主权,为其金融和经济安全提供保障。欧盟对税收不合作黑名单上的辖区采取税收和非税收方面的制裁措施:比如加强对某些交易的监控,严格调查在黑名单辖区有税收架构或安排的纳税人,采取防御性手段(如某些成本不可税前扣除、受控外国企业规则、提高预提所得税税率、参股免税限制等)。
10月3日,欧盟理事会在通过的《关于行为准则小组多年期工作计划》的新闻稿中表示,未来“可以邀请行为准则小组与OECD协调,努力加强对所有标准2.2辖区(主要是传统离岸辖区)的经济实质要求。”新闻稿还称,行为准则小组将继续讨论收益所有权标准和扩大黑名单筛选程序的地理范围,目前该程序包括约 95个非欧盟国家。在今年早些时候,成员国根据欧盟委员会提交的优先级排序表,讨论在筛查程序中增加五个非欧盟国家。2018年,行为准则小组决定从2020年起,将阿塞拜疆、圭亚那、哈萨克斯坦、科威特、黎巴嫩、摩尔多瓦、新西兰和乌克兰加入筛选程序,但这尚未生效。
值得关注的是,欧盟税收不合作名单的审查范围不包含欧盟成员国,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不满。乐施会(Oxfam)税务专家Chiara Putaturo指出,这些微小的变化表明这份名单“没有牙齿”。她指出:“它让英属维尔京群岛等零税辖区摆脱了困境,也没有对美国和英国等国家进行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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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
2、《
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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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
4、《
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
5、《
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
6、《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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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
8、《
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
9、《
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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