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纳税人
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相关业务操作指南
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并将此项功能应用范围扩展到了全国。
目前,全国范国内的纳税人在上海发生跨省(市)房产税、城镇士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都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报告,办理房产税和城镇士地使用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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