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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金智库] 从自然资源部〔2023〕193号文看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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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00: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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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启金智库
标题: 从自然资源部〔2023〕193号文看城市更新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18 17:4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85171&idx=6&sn=8bdeb589f10b78f0a0ef9fc3d9bcdd21&chksm=ea9de977ddea6061eda0402698ae47fc7088acf0e7c4ec20d0421324617b90efdb2d7a4bfab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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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号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193号文,措辞之严厉,实属罕见。结合现在如火如荼的城市更新,以及愈发捉衿见肘的城市财政和未来城市发展和城市竞争说一些简单的看法。
一、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引领作用愈发明显
从当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现在的国土空间规划,一举奠定了全国范围内的海陆信息数据化、可视化、可检索、可监管。至此,国家的大家底完成了基础性、普遍性的统一管理 。未来所有基于国土资源的利用,将进入新的管理时代,当年动辄数万亩的小镇、园区开发等圈地运动将不复存在,所有的建设活动将在新的国土空间管理框架下进行,莫出其右。
二、城市发展将带上紧箍咒
未来,城市发展的增量将受到严格的管控。
193号文明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类城镇建设所需要的用地(包括能源化工基地等产业园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城镇建设或产业类项目等)均需纳入全省(区、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不得擅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严禁违反法律和规划开展用地用海审批。严格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需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的,原则上仍应以“开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且总面积不减少;确需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应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扩大。措辞之严厉,给城市增量发展定了紧箍咒。
雪上加霜的是:1、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要避免“寅吃卯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用地使用上,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用地。在年度增量用地使用规模上,至少为每年保留五年平均规模的80%,其余可以用于年度间调剂,但不得突破分阶段总量控制,以便为未来发展预留合理空间。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2、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边境地区建设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
基本可以判断,现有所有城市的规模在未来基本定型,随着人口的缩减,城市减量发展,城市合并发展等现象会出现,未来抢人大战会愈演愈烈。政府财政主导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等会大量减少,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会逐步完成小政府、大管理的转变。
三、2023城市发展新元年
严格来说,从十四五起始,城市发展的元年就已经开始了,只不过有的城市反应快,有的还在末路狂奔。
193号文将从顶层彻底扭转城市管理者的思想、掐断末路。没办法啊,城市规模就这样了,红线在那摆着,突破不了,也不敢突破,怎么办呢,只能在现有的家底下,进行资源的重新整合,目前比较有效的手段就是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从试点城市开始,也经历了几年的发展。陆陆续续出了很多的相关文件,也有相关案例落地。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旧的以地产开发为驱动力穿城市更新外衣的项目;一类是城市基础设施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等以工程物理更新的项目。
193号文指出各地要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进一步深化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安排,细化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统筹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
该文件对后续城市更新项目的影响极大,做一个大胆的猜想,未来城市更新的规模可能比预想的还要大,甚至有可能是城市新功能区的重塑,功能区多点开花,城市城运的重新塑造,在此之下,会出现一系列的子项目,子项目再大背景下进行系统推进,而不是目前的零星分布,遍地开花。
以下为文件正文。

自然资发〔2023〕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要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类城镇建设所需要的用地(包括能源化工基地等产业园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城镇建设或产业类项目等)均需纳入全省(区、市)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不得擅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严禁违反法律和规划开展用地用海审批。严格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需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的,原则上仍应以“开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且总面积不减少;确需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应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扩大。在规划实施期内,城镇开发边界可基于五年一次的规划实施评估,按照法定程序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各地要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进一步深化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安排,细化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统筹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要避免“寅吃卯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用地使用上,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用地。在年度增量用地使用规模上,至少为每年保留五年平均规模的80%,其余可以用于年度间调剂,但不得突破分阶段总量控制,以便为未来发展预留合理空间。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序,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可对以下几种情形的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一)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
(二)因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调整城镇布局的;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过程中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四)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
(五)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
(六)规划深化实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接等需要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
三、统筹做好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安排。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边境地区建设等合理需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三线”管控和城镇建设用地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监督。涉及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严格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发生变化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部汇交数据(附审查认定文件、矢量数据等),检验合格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反馈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方可作为规划管理、用地用海审批的依据。
部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强对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监督、评估、考核、执法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把地方政府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情况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明工作要求,根据本文件要求制定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本省(区、市)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要求。文件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与部相关司局联系,部将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工作的进展,修订完善城镇开发边界的管理要求。
自然资源部
2023年10月8日
产融公会 & 启金智库 将于 2023年10月27-29日 合肥 举办 城镇化投融资专题(第21期)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的政策+项目+土地+投融资+资金管理+运管提升实务和案例高级研修班。特邀有丰富经验的实战型专家主讲实操经验与案例。
【课程提纲】
第一讲、“人产城”融合理念下的城市更新投融资要点与案例分析
(时间:10月27日上午9:00-12:00)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
一、城市更新理念与形势
二、城市更新要点与案例
三、城市更新投融资创新
四、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运用、合规运作、投融资创新、政府企业金融合作实操及案例
(时间:10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主讲嘉宾:林正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财政部金融专家,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中至远资本总裁。拥有近20年政府项目、片区开发、城市更新、基建项目的投融资经验。
一、城中村改造政策要点
(一)城中村改造与棚改的区别
(二)城中村改造与房地产及房地产新模式构建的关系
(三)什么是低效用地再开发,171号文有哪些支持政策
(四)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最新政策要点解读
(五)城中村改造的流程
二、城中村改造的三个层次
(一)当前存量住宅供给不足城市,当前有必要对城中村进行拆除重建
(二)未来人口流入为目前存量住房过剩城市打开的新的潜在需求
(三)人口流入有限且目前存量住房过剩地区的整治提升
(四)城中村改造的层次可能的路径
(五)城中村改造,拆除重建之后的两大路径
三、城中村三大改造需求衍生出三种不同的改造模式
(一)民生公益类项目运营,满足老旧住宅品质提升需求
(二)市场化商业运营,满足住宅及产业需求
(三)市场化运作和民生保障相结合,为满足租赁住宅需求
四、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运作模式及案例解析
(一)通过“房票安置”推动城中村改造
(二)通过土地整备推动城中村改造
(三)通过做地模式推动城中村改造
(四)通过政府回购安置房推动城中村改造
(五)通过工业上楼推动城中村改造
五、城中村改造投融资模式解析及案例分享
(一)委托代建+采购工程、采购服务模式:操作要点与案例分享
(二)做地模式:操作要点及石家庄、广州国企筹资做地的合规性、可融资性分析
(三)土地一二级开发分段+联合模式:长沙相关政策及操作案例分享
(四)二级赎买一级模式与二级补偿一级模式:政策依据、操作要点及如何市场化融资
(五)反向委托(或反向购买)模式:如何实现净地一二级联动融资及案例分享
(六)包装借款模式:央国企两种借款模式的应用要点,如何合规解决征拆资金与项目资本金,如何进行市场化融资?
(七)城中村专项债模式:融资的两种模式介绍及案例分享
六、城中村改造项目结构化合作模式案例分享
(一)“政府授权+城市合伙人+EPC”做大做强城投模式
(二)城中村综合开发“投资合作+EPC”模式
(三)专项债+土地模式
(四)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
(五)认购基金+施工总承包模式
(六)股权回购退出+EPC模式:投资性退出及股东性退出的两种模式如何操作,项目如何融资?
(七)平台摘地+融资合作建设运营模式
七、不同类机构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参与路径探讨
(一)政府的参与路径和工作要点
(二)城投的参与路径和工作要点
(三)基建类社会资本参与路径和工作要点
(四)银行/信托/产业基金/保理等金融机构参与路径和工作要点
(五)全过程管理咨询公司参与路径和工作要点
(六)设计和运维类公司参与路径和工作要点
(七)其他类公司参与路径工作要点
八、答疑与交流
参会人士破冰 互动交流研讨
(时间:10月27日下午17:00-18:00 )
从现场参会的不同地方政府、城投国企、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产业方等不同主体出发,破冰加强彼此认知,现场互动交流研讨。


第三讲、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的合规运作、政企金合作模式、资金管理实操重点及典型案例
(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12:00)
·主讲嘉宾:林正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财政部金融专家,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中至远资本总裁。
一、城市更新项目政策要点
(一)城市更新项目政策梳理
(二)63号、30号文的应对措施
二、城市更新项目可融性操作的实务要点
(一)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及操作流程分析
(二)企业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操作模式分析
(三)城市更新项目的收益构成及主要来源
(四)城市更新项目运作的核心及要点(人产城融资)
(五)城市更新项目“留改拆”的内涵和几个评判维度
(六)城市更新项目中地方平台公司的角色及社会资本方的选择
(七)城市更新片区级项目的策划要点(均一性)
(八)广州做地“十条”在城市更新项目中的优劣势分析
三、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自平衡及资金筹措使用要点
(一)城市更新项目如何实现自平衡
(二)平衡不了如何操作
(三)一级开发和无收入项目资金解决途径
(四)城市更新项目资本金的解决方式
(五)城市更新基金的设立及操作实务
(六)不能拆不能建的城市更新项目如何操作
(七)城市更新项目的征地拆迁资金如何解决
(八)地方政府如何筹划城市更新
(九)金融机构如何开展城市更新融资(分段融资还是一二级联动融资)
(十)建筑企业如何获取城市更新工程
四、城市更新项目可采取的投融资模式及案例解析
(一)棚改自平衡模式
(二)土地预申请模式
(三)二级带一级模式
(四)融资地块自平衡模式
(五)土地权利归宗模式
(六)权利人自主改造模式
(七)土地权利人与第三方企业合作模式
(八)存量用地房屋转型升级
(九)轻重资产并购更新模式
五、城市更新项目收并购实务及案例
六、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模式案例分享
(一)城市更新项目融资的特征(一二级如何联动)
(二)银行在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要点
(三)城市更新项目各阶段商业化的融资方案设计
(四)资金的接续、滚动开发与峰值的设定
(五)形成资产的盘活
(六)案例分享
七、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路径与产商文旅焕新思路交融并进的模式创新与实践案例
(时间:10月28日下午14:00-17:00)
·主讲嘉宾:胡峰,愿景集团副总裁,深圳愿景烨城城市更新发展总经理,北京愿景璞道投资管理总经理。
一、愿景集团在城市更新领域的探索发展背景概述
二、城市更新领域细分出老旧小区改造与产商文旅焕新等子赛道
三、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场景下老旧小区改造路径与产商文旅焕新思路如何交融并进?
四、片区城市有机更新的模式核心——盈利机制与投融资结构框架设计
五、城中村改造更新(结合深圳元芬村案例)经验分享
六、社会资本和地方城投平台成立合资公司开展城市更新业务的经验
七、答疑与交流


第五讲、城中村改造土地新政解读、土地痛点解决策略与技巧分析
(时间:10月29日上午9:00-12:00)
·主讲嘉宾:于欣,土地开发利用专家。曾任职于国内甲级规划院土地业务负责人、国内知名科技园区、科技城建设集团。负责众多开发企业和政府的项目用地土地政策咨询、规划修改、风险控制、合作开发模式创新等业务,指导拿地企业争取新增建设指标,挖掘存量指标,确保项目尽快落位,合法合规。
一、城中村改造涉及土地问题的机遇和挑战应对
二、土地征收拆迁补偿要点、争议解决及风险防范
三、答疑与交流

第六讲、城中村改造不同模式的流程、土地一二级开发要点与风险把控
(时间:10月29日下午14:00-17:00)
·主讲嘉宾:于欣,土地开发利用专家。曾任职于国内甲级规划院土地业务负责人、国内知名科技园区、科技城建设集团。负责众多开发企业和政府的项目用地土地政策咨询、规划修改、风险控制、合作开发模式创新等业务,指导拿地企业争取新增建设指标,挖掘存量指标,确保项目尽快落位,合法合规。
一、城中村改造政策分析、改造模式、流程、要点、实务与风险把控
二、城中村的“博弈”——“城中村”改造案例常见误区剖析
三、案例其他核心要点提炼、经验吸取、深坑规避
四、答疑与交流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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