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66
  • Tax100会员 33128
查看: 158|回复: 0

税眼金睛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方式有何不同?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3-10-18 03: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税眼金睛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方式有何不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764510&idx=2&sn=60b772fe591eff12d072b7f3a6c0128f&chksm=befae2d4898d6bc2b9d5fc3ea8e9751eab13e91247e969a72ade2a8f4b6fba2460cc4a5e3ac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17 16:01
二维码: -





1
研究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
开发阶段支出
考虑到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则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具体来讲,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了下列条件的才能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577_169757250693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