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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持续关注】双支柱全球最新动态(周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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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0-16 20: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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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上周双支柱全球动态我们主要可以关注OECD、马来西亚、爱尔兰、丹麦和美国等的最新动态,具体概述如下,具体概述如下。

目 录
1、OECD秘书长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的新税务报告聚焦双支柱解决方案等6大税收问题
2、OECD发布具有里程碑义务的《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
3、OECD发布支柱二《最低税实施手册》,协助各辖区推进GloBE规则
4、OECD最新评估报告称支柱一将带来每年174—317亿美元的收入增长
5、OECD提交给G7财长和央行行长的报告关注非洲国家对双支柱解决方案实施的影响等税收问题
6、全球税务局长们就深化合作以实施全球最低税达成共识
7、马来西亚将于2025年采用支柱二全球最低税
8、爱尔兰即将发布的《财政法案》草案中将包含全球最低税规则
9、丹麦议会完成支柱二立法提案一读
10、美国议员呼吁对加拿大数字服务税(DST)采取应对措施

文 章 内 容
1、OECD秘书长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的新税务报告聚焦双支柱解决方案等6大税收问题

来源:OECD官网
10月11日,在10月12日—13日G20第四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于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之前,OECD秘书长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了一份税务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该报告聚焦双支柱国际税收方案BEPS项目的实施、税收透明度、税收和犯罪、税收与不平等和全球流动性等6个方面的内容。
OECD秘书长在该报告指出,在印度担任G20轮值主席国期间举行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最后一次会议之前,让我借此机会祝贺印度在国际税收改革方面又取得了成功的一年:解决避税问题、打击逃税、预防税收犯罪和其他金融犯罪、提高税收透明度,并注重发展和能力建设。G20的坚定领导以及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包容性框架)和全球税收透明和信息交换论坛(全球论坛)的持续承诺和巨大努力表明,尽管存在分歧和妥协,多边对话是有效的,可以产生成果,以应对需要共同解决方案的共同挑战。
思迈特提醒:该报告包括附件A《支柱一金额A实施的多边公约(MLC)的一揽子方案》(包含《支柱一金额A实施的多边公约》文本、《支柱一金额A实施的多边公约的解释性说明》和《关于支柱一金额A确定性适用的谅解》)、附件B支柱二《最低税实施手册》以及附件C《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2022年9月—2023年9月进展报告》。需要特别提醒关注的是在G20于10月13日发布的《G20第四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公报》的正文中也并没有再次像过去几年的公报一样,有专门针对国际税收(双支柱计划)的相关内容,只是在附件中提及了收到该报告及以上3份文件。而就在10月10日,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Corwin表示,作为2023年度G20轮值主席国的印度、2024年度G20轮值主席国的巴西和哥伦比亚反对MLC的一些技术方面。

2、OECD发布具有里程碑义务的《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

来源:OECD官网
10月11日上午,OECD发布了《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MLC)》草案文本、解释性说明、影响评估及《关于支柱一金额A确定性适用的谅解》4份文件及其相关概述,全部文件内容超过900页(英文)。该公约将用于实施被称为支柱一的金额A,即将大型跨国企业(MNE)的一部分利润重新分配给市场辖区。该公约更新了国际税收框架,以协调将征税权重新分配给市场辖区,提高税收确定性,并取消数字服务税(DST)。该公约的发布推动国际社会朝着最终确定《应对经济数字化和全球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又迈进了一步。
思迈特提醒:10月10日,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表示,MLC文本的发布“代表着朝着切实实施2021年10月声明迈出的又一重要一步,也是更广泛的BEPS旅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然而,Corwin也表示,发布MLC文本的决定是使各辖区能够签署该公约的“中间步骤”。包容性框架辖区必须在未来几周内决定是否开放MLC供签署,并补充说,巴西、哥伦比亚和印度反对MLC的一些技术方面。详见10月13日TPPERSON分享内容。

3、OECD发布支柱二《最低税实施手册》,协助各辖区推进GloBE规则

来源:OECD官网
10月11日,OECD发布了支柱二《最低税实施手册》(以下简称《实施手册》),《实施手册》将协助各辖区政府考虑推进支柱二全球最低税。该《实施手册》旨在补充GloBE规则,其并不打算作为额外的详细指导材料,而是试图以一种为这些规则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提供高层次切入点的方式来介绍这些规则的核心要素。《实施手册》已经编制完成,供税收政策官员、征管官员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使用,以使他们全面了解这些规则及其预期影响。《实施手册》仅限于GloBE规则,并不涉及STTR。
该《实施手册》是应G20主席国印度的要求,为其2023年10月的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准备的。据悉,《实施手册》将会进行不定期更新。
思迈特提醒:根据该《实施手册》,GloBE规则将作为一种共同方法运作。BEPS包容性框架成员已经达成共识,各辖区不是必须采用GloBE规则,但如果它们选择采用GloBE规则,则它们将以与GloBE规则规定的结果一致的方式实施和管理这些规则,包括达成共识的顺序规则。详见10月15日TPPERSON分享内容加入知识星球之“双支柱资讯圈”(年费300元),可下载该《实施手册》中英文对照版。

4、OECD最新评估报告称支柱一将带来每年174—317亿美元的收入增长

来源:OECD官网
10月11日,OECD发布了第66号税收工作文件《支柱一经济影响评估的更新》(以下简称“该工作文件”),对2020年支柱一金额A的最初评估进行了更新。该工作文件基于OECD最近发布的《OECD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2023年)文本中的细节。此外该工作文件还更新了影响评估的数据和方法,并显示了金额A对征税权分配的影响。
该工作文件的主要结论为:(1)据估计,重新分配的征税权约有70%来自投资中心;(2)2021年,估计允许的剩余利润将来自106家MNE,总额为2046亿美元;(3)低收入辖区的收入增长占当前公司税收入的比例最高。总体而言,2021年的收入增长估计为174-317亿美元,高于2020年报告估计的50-120亿美元。
思迈特提醒:该工作文件的影响评估预测,假设金额A得到充分实施,与2017年—2021年期间相比,低收入包容性框架辖区的平均增长将为1.5%—2%;中等收入辖区的CIT将比2021年高出1.2%—1.6%,比2017年—2021年高出0.7%—1.1%;与2021年相比,高收入辖区将获得0.9%—1.4%的CIT,与2017年—2021年相比将获得0.5%—1%的CIT。与此同时,投资中心在2021年可能会减少0.5%—7.9%的公司所得税,在2017-2021年期间平均会减少0.3%—5.3%。与2020年(经济影响评估)相比,2023年(经济影响评估)更新显示,投资中心损失更多,高、中、低收入辖区的收入占CIT的份额增加了大约一倍,具体取决于建模年度。详情敬请关注TPPERSON后续分享内容。

5、OECD提交给G7财长和央行行长的报告关注非洲国家对双支柱解决方案实施的影响等税收问题

来源:OECD官网
10月12日,OECD向G7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了一份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反映了OECD与非洲在税务问题上的合作以及国际税收议程对非洲经济的重要性。该报告:
1、讨论了非洲政策目标和优先事项范围内的国内资源调动(DRM)工作,包括非洲联盟的《2063年议程》,以及应采取哪些行动来进一步增加非洲的DRM;
2、分析了非洲参与公司税讨论的情况,以及如何进一步改善非洲参与政策制定和技术讨论的情况;
3、展示了非洲的声音如何影响双支柱解决方案的设计,以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并讨论了其对非洲国家的好处和实施挑战;
4、概述了OECD支持非洲税收能力建设的举措,其中许多举措是与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合作开展的;
5、反映了更广泛的税收政策议程,包括增值税、税收透明度、税收和犯罪、税收征管数字化以及税收和非正规化。
该报告称,这份报告是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发出“明确呼吁”的回应,这些国家要求在制定议程方面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并要求提供更多援助,以参与OECD的政策制定和技术工作。主要问题是非洲参与BEPS包容性框架。OECD建议G7“首领”改变包容性框架,使非洲代表更积极地参与领导与BEPS和2021年10月达成的国际税收协议有关的所有工作小组。OECD表示,G7应倡导与非洲国家进行接触,以更好地了解它们在包容性框架议程中的优先事项,并提倡扩大现有的口译和笔译服务。同时OECD也敦促在包容性框架议程的指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中有“非洲声音”发出并“利用其影响力来塑造未来议程”。
思迈特提醒:该报告由OECD编写,目的是为10月11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G7财长和央行行长的非洲圆桌会议的讨论提供信息。该报告反映了OECD与非洲在税务问题上的合作以及国际税收议程对非洲经济体的重要性。需要特别提醒关注的是在10月12日发布的G7财长和央行行长声明中也并没有提及OECD该报告中的内容。

6、全球税务局长们就深化合作以实施全球最低税达成共识

来源:OECD官网
10月11日—13日,OECD税收征管论坛(FTA)在新加坡举行了年度全体会议,来自全球的税务局长和代表齐聚一堂,其中包括来自国际组织、区域税收管理机构、企业和学术界的代表。在会议上,委员们就新的合作领域达成共识,为税收征管的未来转型铺平了道路:
1、一系列雄心勃勃的项目,旨在帮助实现税收征管3.0的愿景,利用新的技术工具,越来越多地建立合规性,缩小税收差距,大幅减轻合规负担;
2、共同努力,确保根据双支柱解决方案支柱二有效实施全球最低税,包括探讨如何深化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以支持全球最低税规则的合规性、协作性和确定性;
3、通过与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建立更紧密的伙伴关系,提高全球能力建设工作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加拿大税务局局长兼FTA主席Bob Hamilton表示:我们已经达成了一项雄心勃勃、范围广泛的议程,这将有助于我们为纳税人带来重大利益。实现这一议程需要高度重视与国际组织、区域税务组织、企业和学术界的合作和伙伴关系。尽管如此,我相信我们能够共同克服面前的挑战,因为我们有充分利用这一极其重要的议程带来的机会的共同愿望。
思迈特提醒:税收征管论坛(FTA)的40多个成员国代表承诺,将通过在风险评估等合规问题上进行合作,促进全球最低税规则的管理。FTA的代表在10月13日的声明中表示,他们在新加坡举行的为期两天的年度全体会议上讨论了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的实施。他们还注意到,他们就收集和交换GloBE信息的标准报告表达成了共识。截至目前,全球各地超过60个辖区税务机关正在为GloBE规则做准备,该规则创建了一个补足征税框架,以确保MNE在任何运营地都需缴纳15%的有效税率。新规则适用于年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MNE集团。声明称,FTA还将与国际和区域组织更密切地合作,以提高知识分享网络等全球能力建设项目的有效性和范围,知识分享网络使税收征管人员在支柱二实施期间能够相互学习和支持。已有来自98个辖区的近400名官员参与该网络,其中包括41个有资格获得官方发展援助的辖区。

7、马来西亚将于2025年采用支柱二全球最低税

来源:马来西亚财政部
10月13日,马来西亚财政部长bin Ibrahim在2024年预算演讲中表示,马来西亚政府预计将在2025年实施多边达成共识的税收改革计划支柱二下的全球最低税规则。
Ibrahim表示,马来西亚需要跟上国际税收标准的步伐,特别是在遏制税基侵蚀活动和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辖区方面。考虑到行业反馈和最新国际进展,预计政府将在2025年实施全球最低税,其仅适用于全球合并收入至少为7.5亿欧元的MNE集团。政府还将继续在国际层面监测全球最低税的进展。
思迈特提醒:马来西亚是OECD BEPS包容性框架138个辖区之一,该框架于2021年10月8日就税收改革的双支柱计划达成了共识,作为BEPS项目第1项行动计划的后续行动。支柱二的目标是确保年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MNE集团,无论其成员实体处于何处,均需要按15%的有效税率纳税。截至目前,超过60个辖区已经开始实施该规则,包括一些亚洲国家。

7、爱尔兰即将发布的《财政法案》草案中将包含全球最低税规则

来源:爱尔兰财政部
10月10日,爱尔兰发布了2024年预算提案,预算总额为140亿欧元(约合148.2亿美元),其中税收措施超过11亿欧元(约合10.6亿美元)。在提高研发抵免率的同时,企业第一年支付的研发门槛也将从2.5万欧元提高到5万欧元。
爱尔兰财政部长Michael McGrath在预算声明中表示:这将维持适用新的15%最低有效税率的企业的现有抵免净值,同时也为那些不在支柱二范围内的小型企业带来抵免的实际增长。McGrath还表示,即将发布的《财政法案》将包含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的立法。
思迈特提醒:爱尔兰是OECD BEPS包容性框架138个辖区之一,同时也是欧盟27个成员国之一。2022年5—7月,爱尔兰就支柱二在国内的实施进行了公众咨询2023年3月,爱尔兰发布了欧盟最低税指令转化的第一份反馈声明;2023年7月,爱尔兰发布第二份反馈声明;预计2023年10月将发布2024年财政法案草案,该草案预计将包含在爱尔兰实施支柱二的相关细则。爱尔兰全球最低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生效。

9、丹麦议会完成支柱二立法提案一读

来源:丹麦议会
丹麦税务部长Jeppe Bruus于10月4日向丹麦议会提交的法案已于 10 月 11 日在议会通过一读。拟议的最低税法将把欧盟理事会第2022/2523号最低税指令转化为国内法。该立法提案与进行公众咨询的法案草案基本保持不变。
Bruus表示,因为一些MNE集团可以完全或部分避税,世界各地的财政每年都会损失数十亿美元,这是不对的。当公民和企业发现有些企业没有缴纳应缴的税款却逍遥法外时,凝聚力就会受到削弱。通过提出该法案,丹麦在打击避税和有害税收竞争方面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在政府方面,丹麦期待从明年起的公司税将在全球范围内设立一个下限。
思迈特提醒:根据欧盟最低税指令OECD立法模板,该法案将引入了收入纳入规则(IIR)、低税利润规则(UTPR)和合格国内补足税(QDTT)。这些规定使丹麦集团实体在国外的子公司有效税率没有达到15%时需要缴纳额外的税款。据丹麦政府估计,该法案的实施将带来2.55亿欧元(19亿丹麦克朗)的收入增长。该法案将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预计丹麦议会将在今年年底前批准该提案。

10、美国议员呼吁对加拿大数字服务税(DST)采取应对措施

来源: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
10月10日,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Ron Wyden(D.Ore)和高级委员Mike Crapo(R.Idaho)在一封写给美国贸易代表Katherine Tai的信中敦促她立即对加拿大政府的DST作出应对。因为尽管美国反对,但加拿大财长Chrystia Freeland表示,如果届时支柱一MLC尚未生效,则加拿大将于2024年1月开始征收3%的DST,并追溯至2022年。
Wyden和Crapo在信中表示,尽管贵办公室、整个政府的其他美国政府官员以及国会议员都参与其中,但加拿大仍继续推进针对美国企业的歧视性DST。根据经济分析局的数据,近800万美国人在数字经济中工作。我们绝不能允许外国政府仅仅因为美国公司和他们雇用的美国人的辛勤工作和创新使他们成为这一关键领域的全球领导者,而将矛头指向他们。我们感谢你之前指出“如果加拿大采用DST,则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审查所有选项......”。遗憾的是,加拿大的政治领导层并没有被劝阻。现在,你必须明确表示,贵办公室将在加拿大实施任何DST后立即使用可用的贸易工具作出应对。在你采取这些步骤时,你将得到我们的全力支持。具体而言,正如贵办公室在各种301条款报告中分析的许多其他DST一样,加拿大的DST法使用包括全球收入门槛在内的具体标准来针对美国公司,并针对美国公司处于领先地位的精确服务。此外,强调加拿大提议的DST可追溯到2022年。贵办公室关于法国DST的301条款报告正确地指出,DST的追溯适用是不寻常的,不符合现行税收原则,使美国公司承担特别沉重的税负,这也将影响他们的客户,包括美国小企业和消费者。因此,加拿大的DST不仅会影响大公司,还会影响更广泛的美国技术生态系统。
Wyden和Crapo在信中还表示,正如我们所指出的,我们希望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牢固经济关系继续发展。然而,如果加拿大对创新的美国公司进行任意歧视而不承担任何后果,则将变得极具挑战性。我们随时准备协助和支持你,以确保你在加拿大可能采用其提议的DST的情况下立即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思迈特提醒:今年1月,Wyden和Crapo就向Tai表达了他们的担忧,即加拿大的DST可能会破坏国际公司税改革双支柱框架的谈判,并表示她应准备利用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和国内法中的选项来作出应对。9月19日,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成员致信参议员,对加拿大不顾包容性框架中关于将DST暂停期延长至2024年底的协议,继续推进DST计划表示失望。这两封信都称加拿大的DST计划是一项歧视性措施,将不公平地针对美国企业。7月12日,OECD发布了为期一年的DST冻结计划,至2024年底。其目的是为140多个国家提供额外的时间,以批准新的全球税收规则,用于分配对大型MNE的征税权,即支柱一。
10月10日,加拿大财政部长兼副总理Chrystia Freeland新闻秘书Katherine Cuplinskas表示:政府将履行其2021年的承诺,即仅在2024年1月之前不实施DST。加拿大政府多年来一直明确表示,如果不能达成全球协议,则将推进自己的DST。加拿大致力于保护加拿大的国家经济利益。
Freeland在7月也曾表示,由于对旨在取代DST的全球制度是否会生效存在疑问,政府不会将停滞期延长至2024年。加拿大支持批准支柱一,但希望有一个约束性的时间表。与此同时,一些国家继续从DST中征收收入,这使加拿大处于相对劣势。加拿大的优先事项和偏好一直是多边协议。加拿大已经开始实施全球最低税率为15%的支柱二。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新闻秘书Angela Perez指出,Tai在7月与Freeland会面时表示,贸易大使“敦促加拿大在今年OECD进程继续进行的同时,不要征收DST”。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副代表在9月向加拿大国际贸易部副部长重申了这一信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言人表示,该办公室已经收到了Wyden和Crapo的信件,正在对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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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9、《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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