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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重磅】OECD发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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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10-16 20: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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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ECD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概要
10月11日上午,OECD发布了《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MLC)》草案文本、解释性说明、影响评估及《关于支柱一金额A确定性适用的谅解》4份文件及其相关概述,全部文件内容超过900页(英文)。该MLC将用于实施被称为支柱一的金额A,即将大型跨国公司的一部分利润重新分配给市场辖区。该MLC更新了国际税收框架,以协调将征税权重新分配给市场辖区,提高税收确定性,并取消数字服务税(DST)。该MLC的发布推动国际社会朝着最终确定《应对经济数字化和全球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的双支柱解决方案》又迈进了一步。
OECD的新闻稿称,《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的发布反映了包容性框架成员之间目前达成的共识。支柱一金额A协调对在其市场中运营的大型高盈利跨国企业 (MNE) 的利润份额进行征税权的重新分配,而无论其实质存在如何。它还确保废除和防止DST和相关类似措施的扩散,确保避免双重征税的机制,并增强国际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MLC的发布代表着在切实实施2021年10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该协议将使国际税收政策全面进入21世纪。正如该MLC中所指出的,少数辖区对脚注中提到的少数具体项目有不同的看法,但他们正在建设性地致力于解决这些分歧。
OECD秘书长Mathias Cormann表示:国际社会一直在密切合作,以解决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税收改革协议背后的遗留技术问题。今天发布的MLC文本为各国政府协调实施国际税收制度的这一根本性改革提供了基础,并代表着在开放公约供签署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各国现在有办法迅速采取必要步骤来确保签署和批准,以确保我们能够实现使国际税收制度更加公平并在数字化世界中更好地运作的目标。
该MLC随附的《解释性说明》和《关于支柱一金额A确定性适用的谅解》规定了协调的征税制度,并规定了准备签署所需的实质性特征,包括其范围和实施。该MLC还包括一些条款,旨在解决发展包容性框架成员的独特情况。
根据支柱一最新影响评估报告,预计每年约2,000亿美元利润的征税权将重新分配给市场辖区。基于2021年数据,预计这将使全球每年税收收入增加170-320亿美元。新的分析发现,中低收入国家预计将在现有公司所得税收入中获得最大份额,这凸显了迅速且广泛实施改革的重要性。
该MLC将在本周摩洛哥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之前,在新的OECD秘书长税务报告中提交给G20财长和央行行长。
MLC的主要内容
一、MLC概述

《实施支柱一金额A的多边公约》旨在通过以下方式提高国际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1、共同协调市场辖区对在其市场上运营的大型高盈利跨国企业(MNE)的部分超额利润(即超过收入10%的利润)征税权(金额A)的重新分配,并有相应的义务减免双重征税;
2、为范围内的MNE就金额A争议和现有规则中的某些其他税收争议提供税收确定性;以及
3、防止对所有公司征收DST和其他类似措施(无论其是否在金额A的范围内)。
要使MLC生效,至少需要30个辖区批准,包括目前预计在金额A范围内的至少60% MNE的总部辖区。MLC随附的一份解释性说明(ES)对每一条款的适用意图进行了明确。它反映了谈判人员对MLC的一致理解,旨在构成MLC背景下的一部分,因为该说明在习惯国际法中用于为解释目的。MLC还随附了《关于支柱一金额A确定性适用的谅解》(UAC),其中包含金额A税收确定性框架在实践中将如何实施的进一步细节。
金额A对经济和收入影响的最新评估参见《支柱一经济影响评估的更新报告》。
二、MLC的内容

1、金额A
金额A仅适用于全球收入超过200亿欧元且利润总额超过其全球收入10%的MNE。收入门槛将降至100亿欧元,这取决于通过7年评审确定的成功实施情况(参见下文)。某些排除将适用(采掘业、受监管金融服务、国防和某些国内导向型企业)。
它将MNE超额利润(即集团利润超过其收入的10%)的25%重新分配给MNE收入来源地(市场辖区)。这种分配:
1)如果市场辖区已经对MLC以外MNE的超额利润征税,则该分配将被调整或消除;以及
2)辖区有相应的义务给予双重征税减免。
2、税收确定性
MNE可通过有约束力的多边确定性程序,确定其是否属于MLC的范围,以及是否适用MLC的条款。对于与金额A相关的现有税收规则的某些争议,还有税收确定性程序(包括强制性有约束力的争议解决)。
3、DST和相关类似措施
MLC各缔约方承诺不对任何公司征收DST和相关类似措施(无论是否在金额A的范围内)。必须取消的现有措施清单见MLC附件A。在MLC生效后,各辖区将能够提前确定拟议的措施是否会违反这一承诺。
三、MLC的实施

1、生效
需要30个辖区的批准,这些辖区至少占最初预计在金额A范围内MNE最终母公司的60%。一旦满足这些最低条件,已批准的辖区可决定MLC将何时生效。
2、缔约方会议
MLC设立了一个“缔约方会议”,以做出决定或行使MLC所需的职能,包括解释和实施方面的职能。
3、与现有税收协定的互动
MLC各缔约方之间的现有双边税收协定将继续适用,但将在允许适用金额A所需的范围内被MLC取代。与非MLC缔约方的辖区签订的税收协定将不受影响。
4、7年评审
缔约方会议将在MLC生效7年后(根据事项确定的标准)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审。范围收入门槛将从200亿欧元降低至100亿欧元,除非各缔约方认为金额A的实施不成功。在这种情况下,各缔约方将被要求在2年内解决任何已确定的实施问题,以便能够降低范围收入门槛。
四、MLC的结构

MLC由以下7大部分、53个条款和9个附件组成。为明确MLC每一条款所采取的方法,《解释性说明》和《关于支柱一金额A确定性适用的谅解》规定了更多细节。
第1部分 总则
第1条 公约适用范围和个人范围
第2部分 定义
附件B、附件C
第2条 一般定义
第3条 适用集团
第3部分 利润分配和征税
附件D
第4条 适用集团利润的征税
第5条 与市场收入相关的利润分配
第6条 经调整收入的来源
第7条 经调整收入类别的来源原则
第8条 联结度
第4部分 消除双重征税
第9条 金额A征税的减免
第10条 适用集团特定辖区的确定
第11条 就金额A减免金额消除双重征税义务的分配
第12条 向减免实体提供金额A征税的减免
第13条 有权消除双重征税减免实体的确定
第5部分 征管和确定性
附件E、附件F、附件G
第1节 征管(第14-21条)
第2节 第2—4部分(金额A)(第22-32条)的税收确定性框架
第3节 与金额A相关问题的税收确定性(第33-36条)
第4节 信息交换与国际合作(第37条)
第6部分 各缔约方已颁布具体措施的处理
附件A、附件H
第38条 DST及相关类似措施的取消和停止
第39条 取消对征收DST和相关类似措施各缔约方的金额A分配
第40条 税收协定范围内具体措施的处理
第7部分 最后条款
附件 I
第41条 签署和批准、接受或核准
第42条 领土适用范围
第43条 降低经调整收入门槛的评审程序
第44条 修订
第45条 保留
第46条 本公约与现有税收协定之间的关系
第47条 缔约方会议
第48条 生效
第49条 开始适用
第50条 退约
第51条 终止
第52条 与议定书的关系
第53条 保存人
金额A如何运作
一、概述

为了遵守金额A的规定,MNE必须适用一套规则,这套规则可分为5个基本步骤(每个步骤的更多细节见下文)。
Step 1.确定贵公司是否在范围内
1.1.集团收入和盈利测试
1.2.排除的分部规则
1.3.有限排除
Step 2.确定合格市场辖区
2.1.收入来源规则
2.2.基于收入的联结度测试
Step 3.计算并分配贵公司的超额利润部分
3.1.确定相关集团利润
3.2.将超额利润部分分配给市场
3.3.重复计算的调整
Step 4.消除重复征税
4.1.确定相关辖区利润
4.2.将免除双重征税的义务分配给市场
4.3.确定辖区内的减免实体
Step 5.申报、缴纳和获得税收确定性
5.1.向牵头税务机关申报
5.2.单一集团实体的缴纳
5.3.申请双重征税减免
5.4.获得税收确定性
二、详细步骤

Step 1.确定贵公司是否在范围内
1.1.集团收入和盈利测试
采用客观和量化门槛,以确保只有大型高盈利MNE才会纳入范围(即收入超过200亿欧元,盈利超过10%)。
1.2.排除的分部规则
在排除情况下,如果MNE没有达到上述门槛,但其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的某一分部在独立基础上达到了该门槛,则该分部将被纳入范围内。
1.3. 有限排除
范围排除适用于特定行业(采掘业、受监管金融服务业和国防)以及纯国内导向型企业。
Step 2.确定合格市场辖区
2.1.收入来源规则
通过具体的来源规则,确定最终客户消费或使用商品或服务的辖区,将MNE的收入分配给市场辖区。
2.2.基于收入的联结度测试
通过定量门槛(即来源收入超过100万欧元,国内生产总值(GDP)低于400亿欧元的辖区减至25万欧元)确定市场辖区是否有权对金额A利润征税,无论MNE是否实质存在。
Step 3.计算并分配贵公司的超额利润部分
3.1.确定相关集团利润
起点是在进行有限金额的税会差异调整并考虑MNE发生的任何之前亏损之后,MNE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利润。
3.2.将超额利润部分分配给市场
应用公式来确定超过MNE收入10%的MNE利润的25%,并使用基于收入的分配因子将该超额利润的确定部分分配给市场辖区。
3.3.重复计算的调整
最后,分配利润被向下调整,以防止市场辖区可能以其他方式对MNE超额利润两次征税情况下的“重复计算”,即营销和分销安全港调整(MDSH)。
Step 4.消除双重征税
4.1.确定相关辖区利润和RODP
MNE首先通过将辖区每个实体的会计利润(或亏损)相加并进行若干税会差异调整来计算其在每个辖区的利润。然后,在类似的基础上计算每个辖区的折旧和工资 (D&P),并将辖区利润表示为折旧和工资回报率 (RODP)。
4.2.将免除双重征税的义务分配给市场
采用基于每个辖区RODP的分层方法在辖区层面分配免除双重征税的义务,首先将这些义务分配给RODP最高的辖区(即通常是那些无形资产所有权水平较高的辖区)。
4.3.确定辖区内的减免实体
特殊规则适用于每个减免辖区内确定有权申请免除双重征税的MNE实体。
Step 5.申报、缴纳和获得税收确定性
5.1.向牵头税务机关申报
涵盖全球所有MNE金额A纳税义务的单一纳税申报表以及标准化的共同文件包,将提交给牵头税务机关(通常是母公司辖区),由其分发给所有受影响辖区。
5.2.单一集团实体的缴纳
MNE的指定缴纳实体(DPE)将作出所有金额A纳税义务的所有缴纳,MNE内的减免实体需要作出补偿缴纳,以为DPE提供资金(出于税收目的,这些缴纳被忽略)。
5.3.申请双重征税减免
减免实体有权在提出申请后90天内根据适用的减免辖区国内法或通过立即减少分期缴纳获得双重征税。
5.4. 获得税收确定性
MNE可获得一种机制,在所有相关辖区就金额A规则的所有方面提供有约束力的多边确定性,以及针对与金额A相关的现有规则(例如转让定价、常设机构规则、预提所得税的特征化问题)税收争议的强制性有约束力的争议解决程序。
思迈特提醒
金额A适用于全球营业收入超过200亿欧元、利润超过10%的跨国公司。其中25%的利润将在跨国公司拥有市场份额的辖区之间重新分配;然而,这些辖区必须达到收入门槛才能获得金额A分配。采掘业、国防和受监管金融服务业以及一些纯粹国内导向型企业都将免于适用金额A。作为对金额A征税权的交换,辖区必须撤销现有的DST和其他类似措施,并避免引入新的措施。MLC中包括金额A、税收确定性程序以及回滚和停止条款。
将撤销的现有措施包括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突尼斯、土耳其和英国的DST,以及印度对在线广告服务和电子商务的衡平税。MLC还包含了在公约生效后确定一项措施是否为DST或相关类似措施的条款。
7月11日,138个包容性框架成员达成共识将新DST的暂停期延长一年,超过12月31日的到期日,或直到MLC生效。然而,延期要求足够数量辖区在年底前签署MLC。OECD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Corwin警告说,如果没有足够多的辖区签署和批准MLC,那么DST将激增,这将引发潜在的贸易行动,并破坏国际税收制度的稳定。
10月10日, Corwin告诉TAXNOTES记者,MLC文本的发布“代表着朝着切实实施2021年10月声明迈出的又一重要一步,也是更广泛的BEPS旅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然而,Corwin也表示,发布MLC文本的决定是使各国能够签署该公约的“中间步骤”。包容性框架辖区必须在未来几周内决定是否开放MLC供签署,并补充说,巴西、哥伦比亚和印度反对MLC的一些技术方面。
几十年来,税收的概念一直是MNE争论的问题。考虑到各国税法的巨大差异,我们面临的挑战始终是制定公平、公正的制度,确保公司缴纳公平份额。新的OECD公约是朝着实现这一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这代表着从传统的征税模式(在公司总部对利润征税)向新的征税模式的根本转变,在新的征税模式中,将在销售发生地对利润征税。
该公约要求至少30个辖区批准,这些辖区至少占受影响MNE的60%。尤其是美国,在批准该公约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需要参议院2/3的多数票。如果不批准该公约,则可能会导致DST的泛滥和贸易报复,威胁到国际税收制度的稳定。
很有意思的是,10月11日,美国财政部已经开始就MLC草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咨询,并补充说,仍然支持包容性框架谈判。其正在就审查整个MLC文本后可能出现的任何新问题;实施和征管问题;以及纠正错误或澄清MLC条款的任何技术修订案征求反馈意见。咨询将于12月11日结束。美国财政部负责税收政策的助理部长Lily Batchelder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支柱一是对国际税收制度的一次独特而重大的改革。由于拟议改革的广度和复杂性,我们认为公众投入对我们的程序至关重要—以确保透明度,促进解决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并听取拟议框架对美国纳税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是否可行。不过,美国参议院财政高级成员、爱达荷州共和党人Mike Crapo批评财政部没有提供支柱一对美国收入和企业影响的细节。他呼吁财政部尽快向国会提供这些信息。Crapo在10月11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也期待着收到我们受影响公司对这份800多页提案的反馈。在获得信息和反馈之前,接受对全球征税权进行如此广泛而复杂的改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公司产生极其不成比例的影响,这是不负责任的。
然而,需要提醒关注的是,美国的盟友加拿大决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征收DST并将追溯至2022年初,这引发了人们对美国潜在贸易报复的担忧。一个由美国两党议员组成的小组敦促美国财政部长和美国贸易代表向加拿大施压,要求其不要继续征收该税。加拿大决定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中与其他主要参与者决裂,这令人费解,因为这有可能损害与美国的贸易关系。如上所述OECD延长了暂停征收新DST的期限,但加拿大拒绝签署成果声明,对禁止征收新税表示异议。如果加拿大继续征收DST,则美国可能会考虑对特定的加拿大进口产品征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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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9、《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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