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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Q&A】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未及时申报抵扣,现在还可以申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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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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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0 15: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海南税务
标题: 【增值税Q&A】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未及时申报抵扣,现在还可以申报抵扣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UyMDIxOA==&mid=2649351362&idx=2&sn=18e73830147431dc5c5e020d68eb694f&chksm=bf2776778850ff61b8150b218002da1cbaece2447970fb78352500527b3628f1f8ba7c4c6ad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19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7-27 16:25 编辑


·hi~我们又见面了·

来源 | 海南税务

问:2017年3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台机床,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票面注明税额为10万元。由于会计人员的疏忽,当月认证后没有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由于甲公司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这10万元税款一直未能计入进项税抵扣税款,2020年3月1日之后可以抵扣吗?

答:可以。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即使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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