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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税之声第一百一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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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10-13 17: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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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西城税务
标题:
西税之声第一百一十三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E5NTkzMA==&mid=2653077405&idx=4&sn=39417c6690ba69f000c87887b8f98c10&chksm=813ab3a8b64d3abe624644b54be1ce5dd4bdde78618da1c88ba511e3ca5c79076c1b5e9bb86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11 10:30
二维码:
-
来源:北京西城税务
西税之声
实务辅导
内容概述:
小编,我公司员工出差发生了火车票退票费用,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如何取得?能否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下面,我们来一起学习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及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相关知识吧:
一、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如何取得?
取得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情形如下:
1.已拿到纸质火车票的乘客
退票时要到火车站窗口办理。退票时,火车站工作人员在收取退票手续费的时候,同时会给您一张退票手续费凭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发票。
2.未取出纸质火车票
可直接登录12306选择退票,并在办理退票之日起10日内(含当日)到车站售票窗口索取退票费报销凭证。
注意:根据“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优化客运业务,方便旅客兑换报销凭证,提升旅客出行体验,自2023年7月1日起,中国铁路将采用报销凭证和退票报销凭证新样式。
二、火车票退票费报销凭证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呢?
答:不可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支出,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中的“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中国铁路退票费报销凭证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应按照现行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温馨提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确定的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虽然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但是还有一些具体要求的:
1.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3.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意:用于单位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最新政策
内容概述:
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对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附件2中“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执行。
四、本公告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最新政策
内容概述: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特此公告。
END
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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