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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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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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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16: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阿克苏税务
标题: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DIxMzgzNg==&mid=2247527730&idx=3&sn=7c7f17d8397f576ad8afba2915487c49&chksm=ebc3f311dcb47a07f7839f942dd80242fb79c96d56709d76cc08c8c9d3bf215b4bd661d2e1c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10 11:44
二维码: -

问: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来源:阿克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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