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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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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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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18: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汕头税务
标题: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Dc2MDMzMw==&mid=2247570500&idx=3&sn=55fcbfb67548f058ebe3f92a28966ea3&chksm=9738a026a04f2930bfef2d6407381c1f0b4a076d0e60a3736f629c1de6cb143997833d0cedc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08 19:02
二维码: -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政策解读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增值税加计抵减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允许其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相关要求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计税方法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在实际情况中,存在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小于零,即应纳税额为负数,形成当期留抵税额的情况时,对应的加计抵减政策就是"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注意事项

1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是指可以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同时计提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这样的说法就是以往未计提的税前扣除项目,即使已经过去,也可以在本期一并计提减免税款,以达到减税效果。
2
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3
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骗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或虚增加计抵减额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4
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南澳县税务局
编发:汕头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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