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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石国税发[2004]131号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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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石国税发[2004]131号
文件名: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石国税发[2004]131号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7-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4]131号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4]131号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一:关于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满足税收征管系统对纳税人信息采集的电子化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建立科学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并将石家庄市作为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系统”的试点单位。按照河北省国税局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
  (一)组织机构市局成立税收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彦平;副组长:袁西军、岳平子;组员:魏锋、董西娟、袁恩民、齐凤家、王彦石、郭绪明、王琳琦、庞文才下设信息化办公室,办公室在市局信息中心;主任:岳平子;常务副主任:齐凤家,副主任:董西娟、樊国文;成员由各处室有关人员组成。
  (二)各处室职责征管处:负责网上申报纳税推行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与银行交换扣款文件;负责协调各有关处室和软件公司对各县(市)、区局税务人员和纳税人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税政处:负责对网上申报纳税所涉及的有关政策业务工作的指导;做好网上申报纳税培训的配合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多元化报税局域网和税银网络的畅通;配合软件公司对县(市)
  区局网上申报纳税有关软件的安装、技术维护和业务指导;负责与网通公司联系进行CA证书的制作和发放;负责市级申报纳税培训的培训环境的搭建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局培训环境的搭建;配合征管处及时传收划税数据;做好网上申报纳税培训的配合工作。
  计划处:负责专用完税凭证、清单的领、用、存管理工作;监督“待报解财政款项帐户”的使用;负责与国库有关业务的协调工作;做好网上申报纳税培训的配合工作。
  财务处:负责代征手续费的预算上报、核拨工作;做好网上申报纳税培训的配合工作。
  教育处:负责全市网上申报纳税培训的组织工作,制定网上申报纳税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的批次,培训人员的数量,食宿安排,签到等。
  网上申报纳税系统涵盖了国税管辖的所有纳税人、所有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与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票表比对等业务,涉及到CTAIS、防伪税控系统,海关完税凭证、运费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普通发票采集系统等。其推行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的业务,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树立全局意识、整体意识,积极参与,协调联动。此项工作要在各级国税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实施。各单位要比照市局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办公室,为网上申报纳税系统的推行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纳税人使用的电子申报软件和CA证书
  (一)电子申报软件由于纳税人的客观条件不同,此次推行的网上申报纳税软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了以下几个版本:
  1.客户端网上申报:即使用软件公司提供的软件制作申报数据,通过互联网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资料。
  2.WEB方式网上申报:即不使用任何软件,直接在互联网的网页上填写申报数据,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3.代理方式申报:即通过税务代理公司代理申报。
  4.介质方式申报:即使用软件公司提供的软件制作申报数据,通过软盘或U盘向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资料。
  以上四种不同版本,由纳税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用,税务机关尽量宣传动员纳税人选择前三种方式。客户端网上申报适合于有上互联网条件,支持所有税种和报表的填报,并支持从其他系统导入发票信息,特别是较为复杂的税种和报表,如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的申报。WEB方式网上申报适合于有互联网条件,简单的报表和各种的填报,如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等。代理方式申报适合于没有能力使用网上申报纳税软件的纳税人。介质方式申报适合于没有互联网条件的纳税人。
  (二)CA证书的发放CA证书集电子签章、数据安全和不可抵赖性于一身,是申报纳税数据传输的安全保障,也是将来《电子签章法》实施后,纳税人不再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用以确定征纳双方责任的法律保障。办理CA证书时,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要按照CA证书的制作流程和“纳税人基本信息模板”要求的项目和内容,上报市局信息中心,由市局信息中心与网通联系进行CA证书的制作,并与交大龙山公司联系取得注册编码。
  税务师事务所也需办理CA证书,被代理户可不再办理CA证书。
  (三)申报软件和CA证书的费用为了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和效率,降低纳税成本,省局通过商业运作和竞争性谈判,将网上申报纳税软件的费用、CA证书的费用大幅度降低。根据省局与软件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网上申报纳税系统纳税人端软件费用由每年每户1000多元降为260元,CA证书费用由每年每户1200元降为100元。对纳税人端网上申报纳税软件的培训费一次性收取每人100元(用于支付场地租金、使用手册印制费用等)。参加培训的企业在培训前全额缴纳上述三项费用。经培训未能掌握的,免费再次培训。纳税人端申报软件和CA证书当年免收使用费,满一年后每年收取软件使用费260元,CA证书使用费100元。以上费用统一由河北赋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三、关于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的培训工作网上申报纳税系统推行的培训包括两方面:一是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申报纳税服务系统和CTAIS应用培训;二是纳税人使用的电子申报纳税软件的培训。
  市局负责税务机关内部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和软件公司负责对纳税人的培训工作。在对纳税人的培训工作中,税务机关与软件公司要分清责任,团结协作。
  各级税务机关应负责的主要工作:
  (一)制定网上申报推行方案和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的批次,培训人员的数量等。
  (二)培训的组织工作,包括:确定培训的纳税人、通知培训人员,培训人员资格审定、签到等。
  (三)培训场地和环境的准备工作。
  (四)为软件公司在推行工作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软件公司负责的主要工作:
  (一)提供培训师资、安排课程和进行培训教学。
  (二)搭建培训所需要的教学环境。
  (三)负责推行工作的技术支持、维护工作。
  (四)负责提供网上申报软件的安装盘、操作手册和宣传材料。
  四、网上申报纳税岗位设置及职责的划分
  (一)县(市)区局网上申报综合岗(征管科、信息中心)职责:负责与软件公司对网上申报事宜进行协调,制定推广和培训计划,对网上申报纳税服务系统的权限进行维护。
  (二)调查核验网(征管科)职责:纳税人网上申报纳税资料核定,受理“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并录入CTAIS.
  (三)防伪税控总复核岗职责:月末最后一天17:30以后将认证信息全部上传省局集中处理平台(上传后,不得再进行认证工作)。
  (四)报税数据上传网(信息中心)职责:负责维护报税数据实时上传软件,保证报税数据上传省局集中处理平台。
  (五)计会征收岗(计征科)职责:完税文件生成,核对银行待报解帐户,完税证汇总,按规定扣款时间填开缴款书,上解销号。
  (六)介质申报维护岗(信息中心、计征科申报征收岗)职责:负责将参与介质申报纳税我的注册信息、核定信息、认证信息下载,并拷贝给纳税人。
  (七)市局及县(市)区局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和维护岗(信息中心),职责:对税务机关内部的软件、硬件进行日常维护。
  (八)市局多元化报税网(征管处),职责:负责与银行交换扣款文件,并将扣款完成文件上传省局网上申报纳税平台。
  五、推行步骤在7月1日到9月30日间,将纳税人原电子申报软件全部替换为省局统一的网上申报纳税软件。
  (一)推广的范围此次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主要为全部一般纳税人和部分有上网条件的内、外资所得税和利息税纳税户,小规模纳税人暂不推行。
  (二)宣传发动于2004年7月2日召开全市网上申报纳税的动员会。
  (三)组织培训
  1.税务机关内部培训:于动员会后(10日前),召开全市网上申报纳税师资培训班,各县(市)区的操作人员培训由各县(市)区自行完成。
  2.纳税人培训,由各县(市)区国税局与交大龙山软件公司共同组织完成,在7月10日后,分期分批完成。
  (四)积极推广
  1.第一阶段,7月10日-30日,全市24个县(市)区推广全面铺开,市内六区推广面要在40%以上,其他县(市)区推广面在20%以上。
  2.第二阶段:8月10日-30日,市内六区推广面达到80%以上,其他县(市)
  区推广面在60%以上。
  3.第三阶段:9月10日-30日,市内六区推广面达到100%,其他县(市)
  区推广面达到100%.六、其他申报中注意的问题
  (一)纸质申报资料的报送问题为了简了手续,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推行“网上申报纳税系统”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的纸质资料只向办税服务厅报送一份,税务机关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纳税人多头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只限于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申报资料范围。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限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多元化申报纳税改革的意见》(冀国税发[2002]167号)的规定执行。
  (二)内外资所得税的申报时间问题为了方便网上申报纳税工作,简化手续,内外商投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一律定为按季申报。申报时按企业实际实现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申报所得税。
  (三)银行划缴税款的批次和时限问题银行划缴税款的批次和时限问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多元化报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54号)已经作过规定,但根据网上申报方式的特点和工作实际的需要作适当调整。省局网上申报纳税服务平台在征期内24小时开通,纳税人通过在征期内随时进行申报。但在每个征期(按税种分别确定)的最后一天的15时以后(因为银行来不及划缴税款和不能保证税款在划缴48小时内缴入国库的原因),纳税人需要申报缴纳税款的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机关按税种和征期的不同规定,在征期最后一天16时前向银行发送划款信息,银行应当尽快返回划款结果。银行返回划款结果的时限应以不影响税务机关在税款划缴后的48小时内缴入国库为准。税务机关向银行发送划款信息的时限为:增值税、消费税:每月10日下午16:00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每月15日下午16:00储蓄利息所得税:每月7日下午16:00如遇征期顺延情况,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税银合作问题推行网上申报,银行划缴税款,是我省申报纳税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为了解决纳税人上门申报缴税和纳税人在银行(包括信用社、邮政储汇局,下同)间来回跑动问题。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按照省局有关文件的规定,就纳税人现有开户银行进行划缴税款工作,不得硬性规定纳税人改变开户银行进行划缴税款(若不的与省局签约的金融机构一户的,由纳税人选择签约的金融机构重新开户),并密切与各有关银行的协调与合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联系机制和制度,及时沟通情况,解决存的的问题。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银行代征税款的管理工作。一是要向有关银行发放《委托代扣代收代征证书》。二是要与有关银行签订《委托划(扣)缴税款协议书》,按照省局和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131号)的要求,明确代征税款的范围和支付手续费的标准、时限。
  三是加强代征税款手续费的预算管理。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照2002年来银行划缴税款数额和手续费的给付标准,分年度分银行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摸清我市代征手续费支付情况。对于银行已经划缴了税款、但税务机关未按规定支付手续费的要按规定支付,没有预算的要补充预算,并将补充预算上报市局。以便及时解决代征代扣手续费拨付问题,促进与银行间的密切合作。
  八、技术和业务支持市局网上申报纳税领导办公室电话:6212233-60538(技术),6215085、6215082(业务)。
  省局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25674河北赋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西安交大龙山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8625784、12366-6网通集团河北通信公司石家庄分公司(CA证书制作)电话:6013100、6782220,联系人:袁浩亮。
  网上申报纳税综合服务系统的技术支持网站:http://www.shuiwu325.com.九、汇报和反馈从七月份开始,各县(市)、区局要的每个月征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写出推行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反馈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填制“网上申报纳税情况汇总表(另行下发)”,向市局推行网上申报纳税领导办公室汇报。
  附件二:网上报税工作流程
  1.纳税人向国税局的征管部门提出网上申报纳税申请(数据电文申请审批表),经县(市)区局审批同意后,正式参与网上申报纳税;
  2.纳税人向主管税务官员提供的银行已经开设的缴税账户(如提供的帐号与CTAIS中的缴税帐号不一致,由登记管理岗进行变更),并保证帐户中有足够用于缴税的资金;
  3.纳税人与银行签署委托划款协议,委托银行划缴税款;
  4.CTAIS系统每月最后一天自动将纳税人基础信息、税种登记信息、发票领购、多缴、预缴信息等信息导出上传到处理平台;
  5.防伪税控总复核岗月末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中导出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上传处理平台;
  6.申报处理平台将纳税人基础信息、纳税核定等信息经CA加密导入申报受理平台,供纳税人下载填制纳税申报表使用。
  7.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防伪税控报税工作,报税信息实时上传申报处理平台。
  8.纳税人通过受理平台下载本月数据(包括税种核定、抵扣联数据、上期留抵、多缴、预缴等信息),将其他软件的数据导入申报软件(增值税销项发票、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并录入普通发票和无票收入等其他信息,由发票信息自动产生附表,由附表自动生成主表,纳税人确认实际划缴税款和抵缴的税款,征期内向受理平台发送经CA加密的报表数据。
  9.申报处理平台接收受理平台转入的纳税人数据后进行解密并校验报表数据与征管系统数据关系,进行票表稽核处理。
  10.申报结果通过受理平台反馈给纳税人。
  11.申报成功,处理平台保存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信息。各市局形成扣款文件,将网上报税、电话报税、简易报税和扣款文件发送各银行。待划款完毕,各银行扣款完成信息通过网络返回申报处理平台。
  12.划款结果信息通过受理平台反馈纳税人。
  13.将纳税人完税信息从申报处理平台导入CTAIS.由基层税务机关开具汇总缴款书并与银行进行扣款结果的核对。
  14.纳税人将纸质申报资料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到银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附件三:CA证书制作流程
  1.市局将20044年7月1日前的一般纳税人名单从CTAIS系统中导出,生成CA证书模板。
  2.各区县局由有关科室对CA证书模板的各项内容进行确认、修改和补充,填写申报方式和序号。
  3.各单位由信息中心于每月10日前上报本月上线企业的CA证书模板。电子文档上传至部门公共目录CA证书目录。
  4.各单位接到市局电话后,派专人携带两份加盖公章的纸制文档(要求纸制文档与电子文档一致),到市局领取相关凭证,然后到网通公司领取CA证书。
  5.各单位及时将CA证书下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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