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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小课堂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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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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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06: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四川税务
标题: 新电子税局小课堂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MzMjY1Nw==&mid=2650861502&idx=1&sn=870113c08467accb0622b54dfb6b14b8&chksm=bd381e208a4f97369ef0073edead57ebf9f6123e4bbf7580be4d964f709d8c00689179382bb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0-09 18:10
二维码: -
新电子税局小课堂上线啦!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
申报操作指引

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通过“企业业务”登录新电子税局,跨区域报验户还可以点击【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登录。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如纳税人存在单一税源,系统自动匹配填表式申报模式;如存在多条税源,系统自动匹配列表式申报模式。
1.
如纳税人仅存在单一税源,进入预缴申报页面后,系统会自动预填销售额等数据,纳税人需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若预填数据与实际经营不符,可直接修改或在相应栏次进行补录。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适用一般计税”,跨区域报验户跨省提供建筑服务需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选择“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2.
如纳税人存在多条税源,系统会自动展示税源信息及对应的预缴税额信息,纳税人可通过选择“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筛选。在对应税源信息栏次点击【修改】,可选择“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或修改增值税销售额、扣除额、企业所得税计税金额,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纳税人可单独或批量勾选申报,但一次申报最多支持5条税源明细。点击【下一步】-【一键报】-【确定】,即可完成申报。
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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