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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新旧系统切换三十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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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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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西城税务
标题:
北京社保新旧系统切换三十五问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E5NTkzMA==&mid=2653077004&idx=1&sn=deb5251ca9098a5d2a73bdc3061909ec&chksm=813ab239b64d3b2f69263cd4f6f7e3ad912ce05acf1bf9af18664e42a5279ab54e9bf5bb8aa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8 10:30
二维码:
-
来源:
“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北京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9月25日18时就要暂停服务了
新社保系统将于10月20日0时开启服务
今天我们围绕
社保新旧系统切换期间
一些常见经办问题
为您解答
1.停机切换期间,是否可以办理社保业务?
线上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服务影响的范围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E窗通以及“京通”小程序和北京政务服务网。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涉及的北京市社保业务也将暂停服务。
停机期间,养老、失业、工伤线上办理业务渠道暂停,医疗、生育保险的相关业务不受影响,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市医保局提供的服务渠道(包括“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及线下医疗业务经办窗口)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涉及五险同步办理的业务,例如人员增减业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可通过市医保局提供的服务渠道单独办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待社保新系统上线后进行医疗(生育)办理结果的数据共享,养老、失业、工伤三险业务无需再单独申报。
线下办理社保业务渠道暂停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包括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全市各级社保经办大厅,各区公服中心社保窗口,各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各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等社保经办机构。在此期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按原受理范围接收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交的社保业务申报材料,新系统上线后及时办理。
2.社保系统停机切换影响缴纳社保费吗?
不影响。停机后,本市税务部门负责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正常开展,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在10月征期内正常采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保系统停机切换影响社保待遇发放吗?
会提前发放。10月份应发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定期待遇临时统一至10月5日发放。
4.社保系统停机切换影响社保权益查询吗?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渠道是否受影响?和其他委办局的数据交互是否受影响?
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均不受影响。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原有线上、线下各渠道均可正常提供,与其他委办局的数据交互也不受影响,但停机切换期间暂不更新数据。
5.社保系统停机切换期间,资格认证可以办理吗,认证期满未及时认证会停发社保待遇吗?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社保经办机构不会因认证期满未及时认证而停发参保人的社保待遇。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暂时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百度手机App的“京通”小程序进行资格认证。但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线下提交认证资料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手机App提交认证信息,待新系统启用后,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处理通过上述渠道提交的认证业务,为参保人更新认证时间。
6、职工9月25日后入职不能办理增员手续,后续再办理相应手续,是否影响购车、购房、积分落户、子女上学?
社保系统停机期间,可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及线下医疗业务经办窗口单独办理9月份医疗(生育)保险增员业务,待社保新系统上线后根据医保与人社数据共享结果自动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增员业务,不影响个人权益。
7、9月25日以后离职员工不能办理减员,9月份的社保费用次月扣费,已扣缴的社保费用如何处理?
社保系统停机期间,如已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及线下医疗业务经办窗口单独办理办理了9月份的医疗(生育)保险减员业务,待社保新系统上线后根据医保与人社数据共享结果自动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减员业务,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用会依据医疗保险减员结果进行退费。
8.停机期间,转移接续业务有什么影响,能否正常办理?
因转移接续业务存在一定的办理周期,为保证系统切换顺利,部分转移接续业务提前停止业务办理,但停机期间,继续收取提交的申请和外省各类转移函表,在新系统升级后统一办理。
具体时间为:9月21日0时起停止办理机关、年金转出业务;9月14日18时起停止办理本市职工及本市城乡的跨制度互转业务;9月15日0时起停止办理企业、居民转出业务;9月21日0时起停止办理企业、机关、年金、军人、居民转入业务。
9.办理了养老保险转入业务,提示有重复缴费退费还没有办理,停机期间是否可以到大厅提交材料?
需办理养老保险转入重复缴费退费账号采集的个人,可在新社保系统上线后,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行登记,或通过社保经办机构采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0.社保系统停机切换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次性待遇申领、注销登记业务吗?
9月17日前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注销登记业务的,将于9月19日发放到位。9月18日起,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注销登记业务,将在系统切换完成后及时办理并尽快发放到位。
11.9月办理了企业养老退休手续,10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能正常发放吗?
9月25日18时前,完成退休待遇审批核定及退休登记的,养老金将于10月5日发放到位。
12.停机切换期间,是否影响办理退休审批业务?
线上办理退休一件事渠道将于9月21日22时暂停服务,10月24日0时恢复正常使用。
线下退休核准系统企业版将于9月25日停止服务。
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可由线下提交档案预审、法前补缴审核、企业留用协议备案的相关材料,待新系统上线后统一办理。
13.系统停机切换前已提交的退休预审,是否还有效?
在系统切换停机前已通过线上退休一件事预审的业务,可在系统切换恢复使用后通过原渠道继续办理。
14.申领遗属待遇且在9月份已经公示完毕的,何时能够领取到待遇?
如申领遗属待遇已在9月份公示,且公示通过的,将于10月5日领取到待遇。
15.系统停机切换期间,还能否办理遗属待遇申领业务?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人社App的遗属待遇申领功能均停止使用,无法线上受理遗属待遇申领业务。系统切换期内社保经办机构仅收取申领业务材料,系统切换后统一办理。
16.系统停机切换期间,退休人员减员、增员、信息变更等业务能否办理?
9月25日停机前完成所有线上线下已申请业务的办理。系统切换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的“网上业务受理”模块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业务申报材料,待新系统上线后统一办理。
17.城乡居民、机关事业新退休待遇申领业务能否办理?
城乡居民、机关事业退休登记业务于9月25日停机前已办理完结的,10月5日发放。系统停机切换期间提出退休登记申请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做好记录,待新系统启用后及时办理。因停机切换未能及时发放的养老金,待新系统启用后,将于业务办理完结后尽快发放到位。
18.停机期间补缴业务如何处理?
停机期间,医疗(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可正常办理,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缴业务正常收取材料,延后至新系统启用后办理。
19.社保切换期间,医保业务是否受影响,应该如何办理?
社保系统切换期间,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正常办理。已在医疗系统中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单位,可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办理相关申报及查询业务,包括单位信息变更、人员新参保、人员增减、人员信息变更等。人员参保后,可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办理相关申报及查询业务。参保单位也可通过各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上述业务。新参保单位需要到窗口办理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登记业务。
原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可继续使用,单位生成医疗保险单独业务的报盘文件后至各区医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社保系统切换期间,因养老退休审批业务停止办理,从而影响医疗保险无法按时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的,待社保系统切换完成恢复办理后,医疗保险根据退休待遇起始日期享受待遇,并对此期间因办理延迟自行垫付的医疗费用进行手工报销。
20.工伤认定系统停机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伤认定系统定于10月13日18时至10月20日0时停机。
21.工伤认定系统停机暂停办理的业务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业务于9月21日18时至10月20日0时停止服务。
工伤认定线上申请业务于10月13日18时至10月20日8时停止服务。
停机切换期间工伤认定相关业务暂停办理。
22.工伤认定系统停机期间,工伤认定申请能否办理?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各区工伤认定机构线下正常接收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请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时限及时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23.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哪些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10月13日18:00至10月24日9:00,停止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报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终止经营活动的报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报告、不定期现场招聘会备案和统计、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信息入库等线上线下业务。
24.停机期间是否可以到大厅提交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材料?
可以线下提交,但由于系统停止使用,各窗口只能提供收取材料服务,无法办理后续业务。
25.停机期间是否提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自动变更服务?
系统停止使用期间不能进行自动变更。
26.停机前提交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申请是否可以继续办理?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部门会严格按照时限办理业务。为了不耽误您的时间,我们会全力在停机前完成所有业务。如果您没有注意到停机公告,而正好在停机前夕提交申请,可能会出现办理延期的情况。
27.停机期间是否影响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信息入库?
对参加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人员没有影响。对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已取得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已取得的职业信息分析人员职业资格、在津冀地区取得的人力资源市场从业资格证明等6类证书需要核验的人员,在停机期间,您的核验信息暂停入库,待新系统上线后及时补录。
28.停机期间如何提交不定期现场招聘会备案材料?
可以通过线下提供书面材料方式,向办会地点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备案,待系统功能恢复后及时进行补录。建议您妥善安排备案时间,尽量提前或延后提交备案。
29.社保停服期间能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和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和转移就业登记吗?
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和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已合并办理,用人单位或个人不用办理,10月25日后,将按社保系统增员时间依次办理单位就业登记。
线下办理时间:9月25日18时至10月14日18时。线上办理时间:9月25日18时至10月14日12时。
30.社保系统切换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如何办理?
9月25日18时至10月14日18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核工作暂停,企业可以申请;10月14日18时至10月24日0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业务暂停办理。
31.社保系统切换期间,用人单位岗补社补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何时恢复资金拨付?
答:用人单位岗补社补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涉及的资金拨付业务,自9月18日起停止拨付,预计11月6日后可完成业务及系统调整,恢复拨付业务。
3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停机时间及影响业务?
答:2023年10月14日18时至10月24日0时,市、区公服中心、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业务暂停办理,包括:存档信息查询,档案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查借阅,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政审考察、人才集体户口等业务。
33.停机期间,是否可以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
答:停机期间,市、区公服中心、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暂停线上和现场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
线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渠道暂停办理,影响的范围包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北京人社App、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模块。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中涉及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也将暂停服务。政务局自助终端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模块暂停办理。
线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渠道暂停办理,包括市、区公服中心、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在此期间,可按原受理范围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集体户口等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待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
34.系统停机期间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业务怎么办理?
答:2023年9月25日18时至10月20日0时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停机切换,2023年10月14日18时至10月24日0时,人力资源市场系统同步调整。9月25日18时至10月14日18时,继续按原渠道申请补办《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数据将于10月24日推送至社保经办系统办理后续业务。10月14日18时至10月24日0时暂停受理《城镇待业青年工龄审批表》补办业务。10月24日新系统上线后恢复正常办理。
35.实体档案在街道的失业人员档案转出业务怎么办理?
答: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10月14日18时至10月24日0时停机。在此期间,实体人事档案在街道(乡镇)管理的失业人员,档案转出业务暂停办理。10月24日新系统上线后恢复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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