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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阳视野 | 两部门: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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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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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30 05: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阳税务
标题: 阳阳视野 | 两部门: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zY4NjQ4MA==&mid=2650611998&idx=4&sn=58ffa2708eb878aeef145a4477c49b0e&chksm=839742a1b4e0cbb7d58631b3dc467ed3387b5855b3f8435b243d6df7c87ce0d6b1e0021af82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9 09:30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23年9月22日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
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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