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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在江苏,税收优惠助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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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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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8 17: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镇江税务
标题: 【热点】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在江苏,税收优惠助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一臂之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ODkwMzE1Mw==&mid=2247569762&idx=2&sn=a4ec8727e5450a6b5533d1e6b0ff8b69&chksm=fbbb90fccccc19eadfd22226662b0fd6f56463cf2867fec22532999cf9cdc0357d6dd21e24b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6 16:52
二维码: -


在江苏,
税收优惠助退役士兵
创业就业一臂之力!




我是一个退役士兵,退役后想要创业,有什么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我们企业今年招了一个退役士兵,能不能享受到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啊?

你们放心,当然有啦!9月4日,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苏财税〔2023〕22号)。



那么公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0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02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办理办法来啦!

01
纳税人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自行申报享受。在【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点击进入增值税日常申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进行企业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后,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减免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返回到申报页面完成申报。
0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03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最后,如果在办税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12366电话咨询哦。


END

来源:江苏税务
编发:镇江市税务局办公室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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