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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电子税务局社保补缴申报功能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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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9-26 0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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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财务人员,电子税务局社保补缴申报功能上线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491909&idx=1&sn=0768814809e5e874bb0081378ab02802&chksm=8b4a38b3bc3db1a524f647fc5b24c6e28db2d5b56792afe74b36184bff54bef43369b01eefe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5 16:00
二维码:
-
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办理社保业务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电子税务局新增了社保费补缴功能
,现在就让小编带你一起看看吧!
案例分析
财务小林
我们公司最近招录了几个新员工,他们的就业登记是从8月份开始的,但由于这些员工的原公司8月没有及时停保,因此,公司在为他们办理社保增员后只能从9月份开始缴费。求助求助,公司要如何为这些新员工补缴8月的社保呢?
税小夏解答
您好,
原公司停保并核销已离职员工8月份的社保账目后,新公司可为其补缴8月的社保费。
财务人员除了可以到各办税服务厅进行补缴外,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补缴。
财务小林
那在网上办理补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税小夏解答
您好,电子税务局上线了“企业职工(一般)补缴申报”功能,用于单位办理符合要求的社保费补缴。
用人单位在办理补缴前有为员工登记就业信息(非补办),且该员工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单位可在网上为员工办理社保费补缴。
第一步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左侧“特色业务”菜单中选择“社保业务”。
第二步
点击左侧的“单位社保”业务大类,选择“社保费账目处理”,进入“企业职工(一般)补缴申报”界面。
第三步
阅读告知事项,确认后点击“已知悉,前往补缴”。录入单位员工的姓名、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入缴费工资,选择人员参保身份、补缴的费款所属期,点击“开始计算”。
第四步
页面中会展示该员工可以补缴的社保费数据。点击“查看更多信息”,可以看到该员工的就业登记信息明细。如果选择的补缴时段未正常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则会提示“补缴时段未在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允许补缴”。
第五步
勾选需要补缴的社保费数据,点击“补缴申报”,完成补缴数据提交。
温馨提醒
补缴申报后,记得通过“社保费申报缴纳”中的“税费缴纳”模块,完成缴费哦!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社会保险费处 第三税务分局 自贸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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