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51
  • Tax100会员 33295
查看: 236|回复: 0

重要提醒!新设立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747
2023-9-25 17: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荆门税务
标题: 重要提醒!新设立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纳税信用复评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g2MTY0OQ==&mid=2247510179&idx=1&sn=b4efc4831e7cabcf5b78689a65beeeec&chksm=fc3c791dcb4bf00bb355951dd71c9f0e5d9ae084ff3937377230e9df1c36a3192e4c0c99ce7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5 16:38
二维码: -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措施,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如何申请新设立纳税人复评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步:判断是否符合标准
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第二步:电子税务局申请步骤
2023年9月,符合条件的新设立纳税人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选择“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原因发起申请。
请注意:在申请复评时,需选择复评年度为当前年度,且申请人符合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条件,符合参评条件。
1.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纳税信用”模块,选择“纳税信用复评”。

2.选择申请复评年度“2023”,*表示必填,申请原因“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符合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填写申请理由,点击提交。


第三步: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复评结果
税务机关将于2023年10月依据纳税人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1.新设立纳税人在复评结果发布后,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通过“查询中心——纳税信用查询”模块,选择“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2.选择评价年度“2023年”,可查到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结果。

当然,您也可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线下申请复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推荐阅读

733_169563451209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