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2
  • Tax100会员 27984
查看: 725|回复: 0

财政部 财税〔2011〕4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713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130
2020-6-20 1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ainan.chinatax.gov.cn/lawlibrary/qysds/23426.j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件编号: 财税〔2011〕45号
文件名: 财政部 财税〔2011〕4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6-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2011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泛海公益基金会
2.安利公益基金会
3.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4.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
5.亨通慈善基金会
6.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