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119
  • Tax100会员 33184
查看: 692|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3]379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核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03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20 10: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2112600054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函[2003]379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3]379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核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03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9-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核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03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新地税函[2003]379号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你社《关于申请批准我社2003年度行政事业费预算的函》(新供联财[2003]88号)收悉。经核审,你社及学校2003年行政经费核定为1400万元,主要用于区社及学校的日常经费支出,年底节余部分可作下年使用,并调减核定基数。
核定的行政经费,由你社直属企业分摊解决(祥见附表),准予直属企业在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