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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周周报(9月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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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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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2 19: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通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题周周报(9月第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cwMzU0Ng==&mid=2247554002&idx=1&sn=1cc058887d61d2cdfaf176391b959585&chksm=f99641c7cee1c8d11892d1388337f9d13a0e742d54cf0f45084bf9611648860def0540d2f67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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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需要手工验旧操作吗?

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由系统自动作验旧处理。



2、单位已纳入数电票试点范围,但是办税人员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时提示无权限,如何处理?

答:单位办税人员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时需要添加开票权限。单位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使用新版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模块添加开票权限,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开票员以“自然人业务”身份使用新版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模块进行授权确认。授权确认后,单位办税人员即可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



3、新成立的单位,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密码如何设置?

答:单位法人、财务负责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企业办税权限”模块设置申报密码,纳税人也可前往税务大厅获取申报密码。




4、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单位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蓝字发票时,点击“立即开票”会跳转至身份验证页面,是否可以调整验证频次?

答:可以调整验证频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点击“身份认证频次设置”,根据需要设置身份认证刷脸频次,间隔时间的设置范围为0.5小时至24小时。



6、单位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密码区为什么没有显示发票密文?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与现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7、纳税人既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子女教育和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拆分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分别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四条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因此,纳税人发生不同的扣除类别可以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分别减除,比如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分别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分别减除。但上述扣除类别的内部项目不可再拆分,比如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不可以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子女教育,在经营所得中扣除住房租金。



8、单位在机构所在地书立了建设工程合同,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需向建筑服务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因此,单位在其机构所在地书立建设工程合同的,不论是否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均应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无需在建筑服务所在地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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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级12366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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