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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哥说税 | 个人所得税三项扣除标准提高的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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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9-22 18: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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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鹰潭税务
标题:
彪哥说税 | 个人所得税三项扣除标准提高的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g5NjU0OQ==&mid=2665302323&idx=2&sn=7916cb92efd0e53d92c7a3c4a4389e7c&chksm=84f91539b38e9c2f49cf7e89919872474b216f4ce667ce89283e66d3f99528d3a31b1e4c58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1 16:37
二维码:
-
今天推出第八十八期
赶紧来围观一下吧
???
个人所得税三项扣除标准提高的
热点问答
大家好,我是彪哥。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提高了三项扣除标准。为帮助广大纳税人顺利填报并享受,我们收集整理了一篇热点问答,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彪哥,最新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彪哥,某纳税人之前已经填报享受过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重新报送相关信息?
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适用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彪哥,在限额提高之前多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彪哥,寒暑假算不算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期间内?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彪哥,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彪哥,某个合伙企业合伙人,平时取得的都是经营所得,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应该如何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平时也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好啦,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的税收资讯,欢迎您持续关注鹰潭税务的
《彪哥说税》
,感谢您的阅读,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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