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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纳税信用补评!一文带你找回“失去”的纳税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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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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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2 17: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普陀税务
标题: 【诚信兴商】纳税信用补评!一文带你找回“失去”的纳税信用评级!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UyNzQzMA==&mid=2651446765&idx=2&sn=9808268fda9b0a8ac06a6bc04d0848e5&chksm=8b408a84bc3703927085e6528532ae5e0546331576f2e06a85c1707c15958ae4f36cf6e62f0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0 12:36
二维码: -
财务小张: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发布,你们查到了吗?
财务小王:查到了,我们企业是A级!如何查询看这里→【实用】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怎么查?这份指引为您讲清!
财务小李:我们怎么是无评级,该怎么办呀!
申税小微:别着急,针对这种情况,您可申请纳税信用补评,具体如何操作一起往下看吧↓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纳税信用补评?
以下三种情况解除可以申请补评:
1
纳税人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
2
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

3
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等原因未予纳税信用评价,可待上述情形解除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4
纳税人对当期未予纳税信用评价有异议,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另外,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五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信用补评?
1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
纳税人不存在上一年度的评价结果;

3
纳税人不存在正在受理的申请;
4
纳税人办理过CA证书。


纳税信用补评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信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评审核。


操作流程
办理部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应提供资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 2份
办理路径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进入办理页面。

填写表单
1.部分征管系统已有数据及上年度评价结果将自动带出,例如:纳税人识别号、未参评原因等。
2.选择申请原因、经办人,系统自动带出经办人相关信息。
3.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转至【预览提交】页面。

预览提交
预览填写的申请表数据,若需修改的,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确认无误的,点击【提交】按钮。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验证】按钮继续操作。
提交成功
【提交】后申请信息将发送给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人员进行审核。

受理前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提交的表单内容,点击【撤销申请】可撤销该申请。受理通过后,可点击【下载打印】打印文书,也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受理的文书结果。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近日,本市正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后续申税小微也将持续为您推送有关信用的涉税知识,欢迎关注~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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