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373
Tax100会员
3375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陕西
›
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十)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各地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出炉(截至2025年4月1日)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79
|
回复:
0
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十)
[复制链接]
陕西政策君
陕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34450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34450,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438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34450,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438 积分
积分
34450
发消息
2023-9-21 00: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陕西税务
标题:
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十)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DUwMzMxOA==&mid=2651584618&idx=1&sn=e11f3e0def21302311499d9930c539ff&chksm=8bf5f993bc827085f3dd48e7a6c7c7054a1117ddd4008b77649ffa09ed716c5902586f352ce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20 10:28
二维码:
-
点击图片查看
长按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即问即答
问: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办理材料有哪些?
答: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提供除“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和向境外单位转让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以外的跨境应税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申请免征增值税的: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复印件1份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1份
3.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1)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 1份
(2)关于纳税人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的说明 1份
(3)依据的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复印件 1份
4.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1份
5.纳税人发生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应税行为:
(1)《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2份
(2) 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 1份
6.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
以下列材料之一作为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1)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出境业务人员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1份。
(2)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旅游服务购买方超过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1份。
编辑:杨梦雪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上海
法律法规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