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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快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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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9-19 0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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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苏税务
标题: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快get!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2NjgzNg==&mid=2652295331&idx=1&sn=9bb61cda20cbb5e6bc726b7a8bea0195&chksm=bd5077588a27fe4e60ab81915b80eab08fe91c7dbd493ef70983d7de9292d0444c01c72a3c5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18 17:05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
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帮助大家全方位了解,我们制作了政策要点解读,具体如下:
1、政策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2、适用主体
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办理方式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
4、减免税额计算方法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例2】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5.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计算方法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李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1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1.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2.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前几个月已就经营所得预缴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按12号公告应减征的税款,在《公告》发布前已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12号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1、 政策优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适用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办理方式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如果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4、“六税两费”减半会计处理方式
对于当期直接免征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先征后返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中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根据交易事项的实质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费用。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1、 政策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 适用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3、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便捷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其他手续。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举例说明
举例:A企业2022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度1季度和2季度相关指标为: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分别为170人、190人;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分别为2100万元、2500万元。2季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其中1季度应纳税所得额90万元,已预缴企业所得税4.5万元。
解析: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A企业预缴2023年2季度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为180人,“资产总额”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为2300万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A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因此,A企业2季度的应纳税额为:200×25%×20%-4.5=5.5(万元)。
往期回顾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①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啦!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②丨@个体工商户,个税最新优惠政策来了!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③丨热点问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④丨@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要点请查收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⑤丨@个体工商户,手把手教您享受减半征收个税最新政策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⑥丨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⑦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热点问答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⑧丨7月征期内未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这样操作补充申报享受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⑨丨延续!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免征增值税政策指引
?2023税惠政策全解读⑩丨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延续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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