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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9-18 09: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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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
标题:
12366每周热点|收藏!@扣缴义务人看过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Y0MzIzMg==&mid=2247600297&idx=2&sn=7b0c074a7cfdbca4cfdce162e9e294ad&chksm=fd13c166ca6448707fb6e95bf791bcc13b84f54b52717baa1b6a4657332df00806fb20cf767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16 10:04
二维码:
-
提问
请问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扣缴义务人本月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税时应如何操作
?
深税君
根据
《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已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新的标准计算,请扣缴义务人及时下载升级新版本扣缴客户端(新版本号:V3.1.204),确保按照新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扣缴义务人可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下载更新】更新员工最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扣缴义务人在上个月已准备好了本月扣缴数据,请点击“税款计算”页面的“重新计算”按钮。重新计算后,回到“收入及减除填写”页面,点击“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可查询明细,确认已按照新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填报。
提问
员工年度内更换工作单位,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累计?
深税君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员工年度内更换工作单位,如果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在之前工作单位已进行了全额扣除,则不影响更换单位后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果在之前的工作单位仅扣除了部分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则剩余金额无法自动带入到新单位累计扣除,但纳税人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对全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进行累计扣除。
提问
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后,如何变更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
深税君
若纳税人因变更工作单位需更改专项附加扣除中的扣缴义务人,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选择【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选择查询年度为“2023”,进入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详情界面;在填报详情界面,点击【修改】-选择【修改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选择新的扣缴单位,变更原因选择【变更工作单位】,点击【确认修改】,系统会出现提示界面,请点击【确认提交】即可。若该模块没有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选择,需由新的扣缴义务人先添加了您的任职受雇信息后,方可选择修改扣缴义务人。
提问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设置企业办税人员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办税权限?
深税君
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端进行相关权限的授权,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办税人员列表;
2.点击【新增办税人员】,录入“办税人员基本信息”后,在“请选择扣缴权限类型”中,根据需求选择“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扣缴管理权限可自行或授权他人办理扣缴和集中申报,而扣缴办税权限只可办理扣缴和集中申报,无再次授权的权限。扣缴管理权限包含扣缴办税权限,无需同时授权);
3.在“授权期限”类型中,根据需求选择“定期”或“长期”;选择定期时,需确定“授权期限起”和“授权期限止”;
4.上述内容核实无误,拉动滑块验证通过后,点击“保存”。
5.可通过点击【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办税人员列表,查看“已授权”中的人员,点击后查看权限类型及授权信息等内容。
提问
用人单位给员工发放了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深税君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无论金额多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都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在【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进入填写界面。
2.点击【添加】,在姓名栏选择需要申报的人员,录入一次性补偿收入,系统会自动带出免税收入,本地平均工资科查看下方温馨提示,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若涉及人员较多时,也可以使用模板导入。
3.点击【税款计算】后,在【附表填写】界面点击【减免事项附表】,进入【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
4.在【免税收入】下点击【填写】,进入免税收入明细编辑后,选择免税事项“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工资3倍以内免税”、选择免税性质“其他”、填写“免税收入”,点击保存。
5.数据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申报】进行申报表发送。
6.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申报表需和本单位同税款所属期工资薪金等所得的申报表一并发送。若本税款属期已进行了申报,还需要申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需要更正申报,待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填写完毕后,再一并发送申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12366热线知识管理组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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