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847
Tax100会员
2802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辽宁
›
一文了解: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新标准如何享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76
|
回复:
0
一文了解: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新标准如何享受
[复制链接]
辽宁政策君
辽宁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1095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1095
发消息
2023-9-16 02: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抚顺税务
标题:
一文了解: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新标准如何享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M5ODczNQ==&mid=2247509251&idx=1&sn=d9c0e4b1691ca0b23edf0159a1e6cca9&chksm=ec95c623dbe24f35ccd268b602fd7ce967dac0e5232466fb55bc34e0d9673ddf8eb4a79e90f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15 15:00
二维码:
-
为进一步减轻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
个人所得税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常见问题
1
问:扣除标准提高,我需要操作什么?
无需重新填报!无需任何操作!从9月份起,
对于在今年已经填报过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新系统直接把原来的标准调整为新标准,按照新标准计算,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非独生子女选择分摊享受的,系统也会自动按照比例提高标准哦!
2
问:9月份之前,已经按照原标准预缴的税款呢?
多缴的那部分税款,可以
在今后几个月要预缴的税款中进行抵减
。
如果今年内没有抵减完,明年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3
问:扣除标准提高后,想重新调整分摊额度可以吗?
非独生子女需要分摊享受扣除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标准提高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
可以
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
填报新的分摊额度,但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操作指南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服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分摊方式及分摊扣除金额,点击确认修改。
(点击查看大图)
4
问:我还没有填报过,现在可以填报吗?
纳税人
尚未填报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任职受雇单位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
。
5
问: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
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6
问: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
国发〔2018〕41号
)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
不
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
来源:
中国税务报
厦门税务 | 综合编辑
相关帖子
•
12366小故事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忘记个税APP登录密码怎么办?
•
朝阳县税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进企业 送政策 强服务”主题活动
•
第一税务分局:组建辅导团队 积极开展个性化辅导
•
个税年度汇算今天开始预约办理!这份视频辅导请收好
•
社保缴费热点问题
•
出口退(免)税备案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备案后还能申报退(免)税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辽宁
内蒙古
人社政策
热点答疑
甘肃
新闻资讯
山西
上海
广东
非税收入及基金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