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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来税往] 恭喜了,建筑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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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9-15 15: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情形较为复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及时向税务机关预缴申报税款,为避免企业因预缴增值税问题而出现罚款的情况,现为大家整理了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快来查缺补漏吧!
01
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有两种情形
1、异地施工预缴

建筑企业是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2)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预收款预缴

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需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

02
建筑服务增值税预缴预征率


03
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简易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04
课程讲解
对于建筑行业的财务人员来说,85%以上的财务人员认为增值税的处理比较难,特别是涉及到的异地预交税款的处理。建筑行业跨区域异地项目预缴税款申报其实并非大家想象中的那么难!今天在这里就跟大家分享一下:由税来税往特聘老师阳阳老师为大家带来建筑增值税预缴与纳税义务判断》,而且还是完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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