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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预告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第二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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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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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5 14: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
标题: 直播预告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第二十五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Y0MzIzMg==&mid=2247600150&idx=2&sn=44c8015955cbac283744abb621620969&chksm=fd13c1d9ca6448cfc59da7343e4c4f243391fd7eed95f68a9506a90b17d649cf3ac2b26934c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12 17:31
二维码: -




往期热点问题
1.问: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后,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如何使用开具金额总额度?

答: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一)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月月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月)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二)按季进行增值税申报的试点纳税人在每季季初到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可使用额度为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完成上个所属期(即上个季度)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可使用额度为当月剩余可用额度。

2.问:数电票开具错误能否作废发票?

答: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无论当月或跨月均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电票。

3. 问: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中变更税款所属期如何操作?

答:当纳税人符合变更税款所属期操作条件时,纳税人可切换至上一税款属期,如还存在上一属期未申报的,可逐期变更税款所属期,以便纳税人回到对应属期进行抵扣勾选。功能菜单依次选择【税务数字账户】-【抵扣类勾选】,在页面右侧,点击【变更属期】,进入变更税款所属期界面。

在【变更后税款所属期】下拉框中选择上一个税款所属期,在弹出提示信息中点击【确定】。税款所属期变更成功后,系统提示“操作成功”,返回抵扣勾选业务界面,税款所属期自动刷新。

注意事项:

(1)操作时间所在自然月对应的属期为当期,系统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到当期申报结果均为“未申报”或“作废申报”。

(2)纳税人完成当期申报后或当期未申报,系统属期已从当期切换至下一期。

(3)允许纳税人变更税款所属期,从下一期回退至当期。

(4)允许纳税人变更税款所属期、逐期回退。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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