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13
  • Tax100会员 33653
查看: 178|回复: 0

政策速递 | 赡养老人有关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要点来啦~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3-9-15 13: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滨州税务
标题: 政策速递 | 赡养老人有关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要点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E0MjM3MQ==&mid=2648121397&idx=1&sn=7879ce7aa81885e201354cb75db51542&chksm=8886d339bff15a2fa16dc2736a4bf30f361cfc89094995c21a97e961a9955818f20593caf6d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12 18:37
二维码: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
扣除标准提高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热点问题
1.已填报的怎么办 ?
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经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2.未填报的怎么办 ?
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享受,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指引
第一步:进入填报界面
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入 口 1
在首页【热点专题】下找到【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点击【去看看】,找到【去填报】并进入,点击【赡养老人】。


入 口 2
在首页【常用业务】 下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进入并找到【赡养老人】。

第二步:准备相关资料
  进入【赡养老人】后,选择扣除年度并点击【确认】。根据系统提示准备相关资料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第三步:基础信息确认
  对【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后,认真阅读【赡养老人填报提示】,点击【我知道了】,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被赡养人信息
  确认扣除年度,点击【选择被赡养人】,进入下一界面后点击最下方【添加被赡养人信息】填写被修养人与本人关系、被赡养人证件号、姓名等信息后,拖动滑块,验证通过后,点击【保存】。选定添加完成的被赡养人信息框,带出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选择分摊方式
  若为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若为非独生子女填入“共同赡养人”(非必填),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填入“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后,点击【下一步】。
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第六步:选择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分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若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需选择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后,弹出提示窗,认真阅读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继续提交】,完成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棣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一览表
625_169475730819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