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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OECD秘书长提交给G20领导人新报告聚焦双支柱解决方案等8大税收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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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9-15 12: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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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OECD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概要
9月8日,在G20年度峰会前,OECD秘书长向G20领导人提交了一份税务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该报告聚焦双支柱解决方案等八个方面的内容:(1)双支柱国际税收一揽子方案;(2)间接税工作;(3)税收发展和能力建设;(4)税收透明度;(5)税收与犯罪;(6)税收征管;(7)税收政策与气候变化;(8)BEPS项目的实施。
该报告指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中有一半已采取措施实施15%的全球最低税。今年7月11日,138个参与谈判的国家(辖区)签署了一份声明,支持OECD的15%全球最低税计划,即“支柱二”,以及将征税权重新分配给有客户但缺乏根据现行规则触发征税的实质存在的公司,即“支柱一”。OECD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发布全球最低税的最新经济影响评估报告。
该报告称,吸引“大量投资和大量薪资”的税收激励措施受全球最低税的影响较小,但其他税收激励措施的好处可能会被削弱。各辖区在7月11日的声明中达成共识,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或在支柱一多边公约(MLC)生效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情况下,不颁布新的数字服务税(DST)或类似措施。目前正在努力解决一些辖区对MLC提出的问题。今年将举行MLC的签字仪式,目标是在2025年生效。
该报告指出,截至9月1日,OECD为各辖区迅速通过旨在《实施税收协定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BEPS MLI)已修改了83个辖区的约1200份双边税收协定。一旦所有签署国都批准BEPS MLI,还将修改650份税收协定。
一、双支柱国际税收一揽子方案
1、支柱一金额A
包容性框架(IF)提议了MLC文本,该公约将对世界上大型和高盈利跨国企业(MNE)的部分利润(支柱一金额A)向市场辖区分配征税权。虽然各辖区也将通过国内法实施金额A,但MLC对于协调各辖区行使该征税权、在必要时取代现有税收协定以及确保消除双重征税是必要的。MLC规定了金额A的实质性特征,包括:
>适用范围,适用于收入超过200亿欧元、利润率超过10%的MNE,并适用于超过收入10%利润的25%。收入门槛将在金额A成功实施7年后下降至100亿欧元;
>收入来源规则,决定金额A在市场辖区之间的分配;
> 避免双重征税机制;
> 金额A税收确定性以及与金额A相关问题的税收确定性程序;
> 承诺在金额A生效后取消所有现有数字服务税(DST)和其他相关类似措施;
> 与金额A征管相关的措施,其特点是简化合规要求,并依靠每个适用集团的单一成员实体向市场辖区纳税;
> MLC生效安排,在至少30个辖区(占范围内MNE最终母公司(UPE)的至少60%)批准MLC后,由缔约国决定生效日期。
MLC还包括若干旨在解决发展中国家特殊情况的规定,如收入来源的尾端收入规则、较低联结度门槛和若干最低门槛,以确保小国和发展中国家充分受益于金额A分配。
由于认识到所取得的进展,以及需要防止MLC的批准受到干扰或延误,在2023年底之前,至少有30个辖区(占范围内MNE最终母公司(UPE)的至少60%)签署了MLC,IF成员已达成共识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较早者为准)或MLC生效(以较早者为准)期间,不对任何公司实施新颁布的DST或MLC中定义的相关类似措施。
虽然有几个辖区对MLC中的一些具体条款表示关切,但目前正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以便为尽快签署MLC做好准备。2023年下半年将开放MLC,且在年底前将组织签署仪式,目标是使MLC在2025年生效,同时考虑到适用于各辖区的国内咨询、立法和征管程序。
2、支柱一金额B
IF继续在支柱一金额B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并进一步制定了对国内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适用独立交易原则的简化和精简框架。该框架现已第二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利益攸关方可提供反馈意见,这将有助于在 2023 年底前最终确定金额B的设计。
金额B对征管能力较低的辖区尤为重要,因为这些辖区缺乏适当的当地市场可比物,无法确定独立交易价格。此外,它有望减少争议,提高税收确定性,并促进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更有效地利用资源。
3、支柱二GloBE规则
全球最低税的实施工作目前进展顺利,将于明年初开始生效。迄今为止,约有50个辖区已采取措施实施全球最低税,包括G20半数成员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全球最低税的实施仍在加速,预计到2025年,全球将有近90%的辖区实施全球最低税。
估计到2025年,年合并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全球MNE中,将有近90%的企业在其运营所在每个辖区都要缴纳15%的最低有效税率。
在辖区协调实施全球最低税至关重要。为确保支柱二下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得到一致和有效实施,IF已达成共识采用一种程序来评审各辖区的实施情况,包括立法和征管方面。
在征管方面,将通过达成共识的征管指南来支持高效适用一致和协调的规则。重要的是,该征管指南将包括一个以标准化《GloBE信息报告表》为基础的共同申报和交换网络。许多辖区希望通过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来采用GloBE规则,这使该辖区拥有对MNE在当地的成员实体征收最低补足税的优先权。IF正在为这些辖区制定QDMTT适用的进一步指南,其中包括制定达成共识的安全港。
IF将继续协助实施全球最低税。应G20轮值主席国印度的要求,OECD秘书处正在编制一份手册,以支持有效实施全球最低税规则,并将于2023年10月提交各辖区财长和央行行长。该手册将提供一个循序渐进的方法,并附有规则适用图解,以期使GloBE规则的技术内容更加通俗易懂。随着GloBE规则将于2024年1月1日在许多辖区生效,IF将为发展中国家实施这些规则提供技术援助。
4、支柱二应税规则
IF已制定了应税规则(STTR)范本协定条款和注释并就其达成了共识,以解释其目的和实施;IF已制定一份多边公约(MLI),以促进STTR的实施,并附有一份解释性声明;IF还就一个支持IF发展中成员实施流程的主要设计特征达成共识。
STTR是发展中国家双支柱解决方案达成共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GloBE规则一起构成支柱二的一部分。STTR协议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表明取得了重大进展。
作为“2021年10月声明”的一部分,IF成员认识到STTR是就发展中国家支柱二达成共识的一个组成部分,并达成共识对适用所得项目适用低于STTR 9%最低税率的名义公司所得税税率的IF辖区,将在被确定为此目的发展中IF辖区提出要求时,在其双边税收协定中实施STTR。
5、双支柱方案经济影响评估
OECD在2023年1月18日举行的公开网络研讨会上发布了双支柱最新经济影响评估数据,使用的是最新可用数据。分析表明,金额A涉及征税权的大量重新分配,重新分配主要从投资中心流向市场辖区。目前预计支柱一每年将为市场辖区分配约2,000亿美元利润的新征税权,并每年带来170-31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分析表明,近年来,特别是2021年以来,MNE利润的增长推动了金额A评估税收收入的增加,发展中国家从支柱一获得的税收收入占当前公司税收收入的比例预计将高于较发达经济体。
OECD正在继续对支柱二下的全球最低税进行最新评估,预计该税将使全球低税利润减少约70%。根据2020年的最新数据,全球最低税预计每年将在全球范围内增加高达2,000亿美元的额外收入,其中约1/3来自利润转移的减少。OECD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发布最新分析报告。
二、间接税工作
目前已有 90 多个辖区实施了国际达成共识的OECD标准和指南,以应对数字贸易增值税(VAT)的征管挑战。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和多样化,尤其是在发展中经济体,这些措施使政府能够确保重要的VAT收入,并确保电子商务和传统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又不抑制创新和经济增长。
OECD和世界银行集团(WBG)与非洲税收征管论坛(ATAF)于 2023 年 2 月共同发布了非洲增值税数字化工具包,此前,在美洲税收管理中心(CIAT)、美洲开发银行(IDB)和亚洲开发银行(ADB)的支持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2021 年)和亚太地区(2022 年)也发布了类似工具包。这些工具包为设计和实施建议的数字贸易增值税征收框架提供了相应指南,同时考虑到具体区域情况和挑战。OECD还启动了一项计划,为感兴趣辖区提供全面的技术援助,包括政策指导、法律起草、征管和合规程序的实施以及强有力的调查和执法战略。
三、税收发展和能力建设
1、2023年发展中国家与国际税收路线图
2022年10月,OECD向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了《发展中国家与国际税收路线图》,其中列出了G20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为深化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可采取的进一步行动。该路线图在2022年11月巴厘岛G20领导人峰会上得到批准。
考虑到进一步加强税收与发展议程的呼吁,OECD现就该路线图提交一份最新报告,跟踪自去年以来的进展情况,列出指示性目标,并概述为加快各辖区确定的关键优先领域进展而计划采取的一系列具体举措。该报告的重点是国别报告(CbC)领域的行动和对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的支持。支持发展中国家响应国际达成共识的从2024年起实施GloBE规则的工作尤为紧迫,但同时也为各辖区在更长时期内实施公司税改革,包括改革税收激励措施提供了重要机遇。
OECD在2022年向G20提交的《税收激励和全球最低公司税:GloBE规则之后重新考虑税收激励》强调,即使一个辖区的名义公司所得税率大大高于GloBE规则中规定的15%税率,税收激励措施的存在也可能导致补足税。发展中国家通常采用税收激励措施,这意味着MNE集团的大量当地纳税人可能会受到其他辖区(如MNE集团UPE所在辖区)采用GloBE规则的影响。然而,并非所有激励措施都会受到影响,吸引大量投资和大量薪资的激励措施受到的影响较小。
有关税收激励措施的工作以及衡量特定辖区规则对经济的影响可能是复杂和资源密集型的,需要有针对性定制解决方案。除了支持各辖区开展这项工作外,IF还将继续考虑制定简化措施和安全港,以帮助各辖区和MNE根据旨在鼓励投资、研发和创新的激励措施来适应GloBE规则的影响。该报告还发现,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在适用国际达成共识的规则和标准方面,以及在促进这些规则的持续发展方面,都在不断取得进步。此外,即使在规则最终确定并达成一致的同时,IF作为发展中国家参与有效、高效和切实实施这些规则的论坛,仍在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7月份成果声明呼吁制定一项全面行动计划,与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协调,支持特别是支持发展中国家迅速和协调一致地实施“双支柱解决方案”。
2、无国界税务检查员(TIWB)
无国界税务检查员(TIWB)作为OECD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的一项联合倡议,提供了一种独特的能力建设方法,向发展中国家的税务机关派遣专家,就当前的调查案件和相关的国际税收问题提供实际的、亲身的援助。迄今为止,TIWB方案已跨越59个辖区,完成了63个计划,正在实施54个计划,其中包括24个南南计划。
该TIWB倡议在多个领域提供援助,包括国际税务审计、刑事税务调查和有效利用自动交换的信息。税收征管数字化试点方案正在进行中,税收征管机构有机会请求在税收与环境、税收与自然资源合同、数字贸易增值税审计、有效利用商品名称和编码报告以及实施全球最低税等方面提供援助。
迄今为止,非洲、亚洲和太平洋、东欧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TIWB计划共新增税收 20.7 亿美元,新增税收评估 49.4 亿美元。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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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2、《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3、《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4、《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5、《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7、《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8、《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9、《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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