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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申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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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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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4 05: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九月申报提醒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304580&idx=1&sn=fa58cc30e7c800bea6ddd385e1b72d46&chksm=85e5b247b2923b515c7f0de59a6c9290277ba25e1bb2dccd61b9a9b17f6a3c5e87ba40124e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13 11:21
二维码: -



这些日期需要注意

9月1日-9月15日
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
9月1日-9月30日
车辆购置税(自行申报)、车船税(自行申报)、印花税(按次申报)、环境保护税(按次申报)、契税(按次申报)、耕地占用税(按次申报)、土地增值税(按次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次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

1.2023年8月下旬到12月下旬,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2022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每月下旬批量扣款,只需在您指定的银行账户提前存足余额。扣款时间银行多安排在凌晨,如果银行发送扣款短信对您有所打扰,非常抱歉。缴费档次及流程请点击这里查看:



2.纳税人今年7月征期内未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操作流程可点击这里查看:


3.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发布系列公告,推出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底,一文速览政策要点:

来源: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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