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地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1996]7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0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地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健全企业所得税考核制度,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主体税种之 —。地方企业所得税无论是收入规模,还是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都占有重要地位,并对社会经济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各地要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J把企业所得税的管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范围,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均衡入库,其中顶征面和税款入库率指标必须达到100%和80%。各地要积极探索健全企业所得税考核的新办法、新思路,并定期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努力使考核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执行税法,确保税基不受侵蚀
税基管理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核心,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所得税征税范围、准予扣除项目等,一定要按条例、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掌握和确定。在纳税人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规定有抵触时,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征税。各地要建立对重大税前扣除项目的通报制度,对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界定较为困难的税前扣除项目,应逐级上报审核,严禁无法律、政策依据的扣除,侵蚀税基。备地制定得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办法和贯彻执行政策等文件,要报送区局备案。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管理
对纳税人的减税、免税,各地必须严格拱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办理,不得擅自放宽政策和越权减免。对各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减免税审批机构和集体审议制度,制定减负税管理办法,做好对减免税金的跟踪管理,克服只审批不管用途的倾向,把减免税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
对减免税到期的企业,应立即恢复征税。对中央系统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改变经济性质的,应如数追缴其减免的税款。
四、加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各地应设专人管理集体企业财务。对集体企业的工资、差旅费等项的开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加强审核监督,集体企业会计决算的审批要单独编制汇烈报表,并结合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健全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