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887
Tax100会员
3254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税法及解读
›
地方涉税政策
›
广西
›
公告 关于延长新旧版普通发票交替使用过渡期的公告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549
|
回复:
0
公告 关于延长新旧版普通发票交替使用过渡期的公告
[复制链接]
广西政策君
广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837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837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51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837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512 积分
积分
18376
发消息
2020-6-20 10: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zcwj/zxwj/201605/t20160518_254555.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公告
文件名:
公告 关于延长新旧版普通发票交替使用过渡期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0-03-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延长新旧版普通发票交替使用过渡期的公告
公告
为了减少浪费,减轻纳税人的用票成本。经研究决定,除手写万元版以上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余存在纳税人中的旧版普通发票可延长使用至2011年3月31日止,在此期间税务机关不再向纳税人发售旧版普通发票。
特此公告。
公告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公告 2014年第7号 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6年第55号 关于修改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和车辆图片要求的公告
•
公告 关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
公告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公告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报送资料等问题的公告
•
公告 关于2012年3月31日停办税收票证开具业务的公告
•
公告 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方法》(试行)的公告
•
公告 关于广西范围内石油化工产品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信息的公告
•
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运行及新旧税收管理系统切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
公告 关于废止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大家聊税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