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952
  • Tax100会员 32554
查看: 585|回复: 0

公告 关于广西范围内石油化工产品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信息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376
2020-6-19 10: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zcwj/zxwj/201605/t20160518_254589.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公告
文件名: 公告 关于广西范围内石油化工产品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信息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3-07-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广西范围内石油化工产品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信息的公告
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47号)规定,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是否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需依据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进行备案。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信息,现将广西范围内石油化工产品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五路5号,联系电话:0771-5860161。
  二、国家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钦州),地址:钦州市钦州港区银龙路3号,联系电话:0771-5860161,0777-2026166。
  特此公告。
  附件:1.自治区质监局关于提供石油化工产品省级以上(含)质量检验机构名单的复函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