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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纳税人 可以申请纳税信用复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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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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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9 01: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横琴税务
标题: @新设立纳税人 可以申请纳税信用复评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jI0ODg4NA==&mid=2247548119&idx=2&sn=29de850ba3fe9218262aa34d982268cb&chksm=e8d8b68cdfaf3f9a289acca6fb0244bd375bde72c1d1a468486a3feb498ad05a922049a1b12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8 17:36
二维码: -


2023年,税务总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服务举措,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向其提供查询服务。
如何判断是否符合
申请条件呢?
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设立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9月发起复评申请。
如何申请办理呢?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路径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
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纳税信用”模块。

2
进入纳税信用模块后,选择“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3
在申请界面中,“复评申请年度”选择“2023”“复评申请原因”选择“新设立纳税人复评”

4
选择附报资料,点击“上传”,再点击“提交”即可。
  
如何查询复评结果呢?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查询”,点击“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模块。

2.点击“纳税信用复评查询”就可以查询复评结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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