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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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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8 14: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元税务
标题: 通 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AzMDg0NQ==&mid=2247537841&idx=1&sn=0f4685ef6b01c63ae3ded2c16f2a80f9&chksm=fd1805a3ca6f8cb5dfdcfa41f76daec86d46f9044d05a5e8409a1fd1d4e5500ae6b93e3ec50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5 16:02
二维码: -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通 告

  为做好2024年度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为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非集中征缴期也可参保缴费,从参保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三、缴费方式
  (一)银行代扣代缴。与税务部门或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通过批扣缴纳。
  (二)线上缴费渠道。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银行APP等网上渠道缴纳。
  (三)线下缴费渠道。通过开通医保业务的银行、邮政、大病保险公司服务点、医保税务服务厅等线下渠道缴纳。
  四、特殊群体资助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1-2级残疾人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低保对象、返贫致贫监测人员资助标准为285元/人/年,个人缴纳95元/人/年;
  (三)稳定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95元/人/年,个人缴纳285元/人/年;
  (四)3-4级残疾人员资助标准为100元/人/年,个人缴纳280元/人/年。
  五、温馨提示
  (一)首次参保人员凭《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明》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自行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二)为确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广大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参保缴费。

  医保部门咨询电话
  市本级:5572321
  苍溪县:5221781
  旺苍县:4222285
  剑阁县:6603299
  青川县:7208682
  利州区:5572965
  昭化区:8723111
  朝天区:8622543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3412366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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