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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支柱一金额B的适用范围等再次成为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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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支柱一金额B的适用范围等再次成为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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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8 13: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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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中心官网等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背景
继2022年12月20日的咨询之后,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IF)于7月17日发布了一份
《支柱一金额B》的公众咨询文件和《支柱一金额B概要》
(以下简称“新咨询文件”),进一步阐述了金额B的潜在设计特征。
根据新咨询文件,(1)金额B规定了一种简化和精简的方法,将独立交易原则适用于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BMDA),并特别关注低能力辖区的需求;(2)金额B适用范围已扩大到包括销售代理和佣金商以及购销分销商,并允许将某些零售作为批发业务的一部分。但是服务和商品仍不在范围内,数字产品分销是否纳入适用范围目前还在讨论中;(3)金额B文档要求的规范性已大大降低,并与
OECD TPG
中现有本地文档信息的一般指南基本保持一致。虽然个别国家可能会要求提供“书面合同”,但规定金额B立场的普遍要求已被取消;(4)金额B不像支柱一金额A和支柱二
GloBE规则
那样有适用的收入门槛;(5)金额B的该新咨询文件介绍了OECD/IF迄今为止所开展的工作,但尚未反映IF的最终意见;(6)金额B在该次咨询结束后,OECD/IF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有关金额B的进一步工作,例如,它将是一个安全港,还是一个为BMDA定价的规定方法;(7)金额B规则将在2024年1月纳入
OECD TPG
;(8)金额B的实施时间表将考虑企业需要的准备时间。
新咨询文件再次引发各方高度关注
本周,相关商业团体已经开始就支柱一金额B的适用范围、方法及复杂性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
1、南方中心称金额B定价计划过于繁琐
8月30日,政府间组织南方中心在发表的一封信中告诉OECD,该组织针对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的定价计划可能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沉重的管理负担,而且不太可能带来可观的收入。该组织还表示,用于确定某项活动是高功能还是低功能的机制(称为贝里比率上限和下限)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过于复杂,也会减少这些辖区的税收收入,因此应予以取消。南方中心称:这一指标隐藏在看似玄妙和晦涩的技术性背后,将以特洛伊木马般的方式主要起到减少发展中国家的利润率,进而减少其税收收入。
针对新咨询文件提出的两个范围界定方法的备选方案。“备选方案A”被认为是一种更量化的方法,将使用单边定价法,不涉及服务分销或商品营销、交易或分销。南方中心认为,这种方法不够充分,因为它没有考虑到其他因素,如公司“执行的功能、使用的资产和承担的风险”,而这些因素会产生更高回报,因此,交易的税收收入也会更高。南方中心在提及跨国实体时写道:这种缺陷还可能助长MNE的纳税规则,增加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风险。南方中心建议采用“备选方案B”,即定性更强的方法,因为它可以“对基础分销商进行可靠定价”。该方案将包括单独的定性范围标准,以确定“非基准”回报。
G24秘书处主任IyaboMasha在给彭博社税务部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表达了与南方中心相同的观点,认为备选方案B“在准确性和简化之间取得了恰当的平衡,因此是可取的”。备选方案B对于确保范围界定标准能够排除“非基准分销商”是必要的,否则他们可能会通过营业费用与销售收入的量化范围筛选。
2、美国ITI希望将金额B扩展至数字服务
9月1日,代表了亚马逊、谷歌、Meta和微软等许多全球大型科技公司的美国信息技术产业委员会(ITI)在致包容性框架的一封信中表示,包容性框架应扩大支柱一金额B的范围,将数字服务纳入其中。ITI在信中表达了其高层次诉求:
(1)扩大范围,纳入服务(包括数字服务)。ITI 承认并赞赏新咨询文件将范围扩大到包括数字产品的批发分销,但仍认为范围过于狭窄,无法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带来有意义的变化。ITI 继续重申有必要扩大范围,将服务(包括数字服务)包括在内。按照目前的草案,金额 B 可能会导致对数字产品分销和数字服务分销的处理支离破碎,而根据现有的转让定价原则,这两种分销通常涉及相同的功能、资产和风险,且定价相同。此外,我们认为必须对服务(包括数字和非数字服务)采取简化和精简的方法,这些服务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应享受 金额B的好处。更全面的范围对于必须区分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的纳税人(因此在目前建议的范围界定下可能面临更多争议)和 金额A范围内的纳税人尤为重要。
(2)减少整个范围和定价框架的主观性。新咨询文件将许多决定权留给了税务机关,而没有适当的保护措施来促进结果的客观性。ITI 对许多因素的主观性表示担忧,这最终将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更大的国际税收争议,尤其是在缺乏争议预防和解决机制的情况下。此外,考虑到潜在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金额B 对纳税人来说应该是可选的,或者应该在安全港的基础上运行。
(3)提供更大的透明度。提高透明度的因素包括定价矩阵、行业类别的确定,以及围绕矩阵对纳税人的应用而产生的争议预防和解决。透明度将为进一步评估和审议拟议方法提供急需的背景。
(4)承诺对金额 B进行持续审查和评估,以确定其有效性并确定需要改进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扩大范围。这应包括对排除条款的全面审查,以了解哪些地方可能存在不适当的排除条款,并支持更具包容性的交易方法。
(5)继续与利益攸关方进行技术交流。新咨询文件引入了几个不同的问题,包括常规回报、行业异常、国家风险、地域差异、比率等。ITI 鼓励 OECD 进一步与利益攸关方接触,将参考文件和数据纳入其中,这些文件和数据有助于迄今为止的思考,并能促进纳税人提供更明智的反馈。
3、商业团体赞成备选方案A,而发展中国家则倾向于备选方案B
8月30日,代表公司和企业的贸易委员会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委员会(NFTC)在写给OECD的一封信中希望新的转让定价规则能适用于数字服务的分销。针对咨询文件中的两个备选方案,NFTC表示,其成员更倾向于备选方案A,因为它“更适合”提供一种简化和“精简”的转让定价方法。该组织还认为,备选方案B更为主观,会导致不确定性。
9月1日,国际商会、商业圆桌会议(BRT)和瑞士控股分别在致OECD的意见信中称,他们的成员建议将全球税收协议中一项旨在简化某些交易转让定价方法的措施(被称为金额B)作为可选的安全港。国际商会写道:这种方法将使不选择B金额的公司有可能依赖基于独立交易原则的标准转让定价原则。如果纳税人不想使用简化方法,它应该能够继续使用当前的定价方法,而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BRT负责税收和财政政策的副总裁Catherine Schultz在该组织的意见信中表示:金额B不应该是强制性的,而应该设计成纳税人的安全港。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目前的金额B指南草案增加了很大的复杂性。BRT不同意规则的范围,或属于金额B范围内的交易种类,认为其“过于狭窄”。该三个组织都表示,他们的成员希望新的转让定价规则适用于服务或数字服务。Schultz在BRT意见信中称:服务(包括数字服务)被排除在外,没有实证上的正当理由。瑞士控股表示,希望转让定价的适用范围“尽可能广泛、简单和清晰”。
总之,以上三个商业团体都表示,他们赞成备选方案A,认为该方案代表了一种简化和更精简的转让定价方法。
美国也赞成用备选方案A来确定范围。但发展中国家则倾向于备选方案B,认为需要制定更多的定性标准,以避免金额B牵涉到更高价值的活动(高于基础营销和分销活动),从而使各国失去更多收入。美国财政部税务分析办公室金融经济学家Bill Morgan表示,美国不希望“定义不清”的金额B规则会导致更多税务争议。
思迈特提醒
全球税收协议包括两个主要部分:重新分配大型MNE的剩余利润(称为支柱一)和15%的全球最低税(称为支柱二)。简化转让定价方法的措施被称为金额B,属于支柱一,是全球协议的一部分。金额B还旨在减少国家和公司在日常交易中出现的转让定价争议上所耗费的资源。此前,OECD曾于
2022年12月8日就金额B进行过一次公众咨询
,该次咨询已经于2023年1月25日结束。与之前的咨询文件相比,新咨询文件包含了有关合格交易、适用范围、定价方法、文档要求和税收确定性等方面的几处关键变化。在上次咨询中利益攸关方提出的若干建议已纳入新咨询文件。咨询文件提出了两个备选方案,以确定哪些交易属于金额B的范围。第一种“备选方案A”是更加定量的方法。该方案采用单边定价法,不涉及服务分销或商品营销、交易或分销。第二种方案,即“备选方案B”是更加定性的方法。备选方案B将包括单独定性范围标准,以确定“非基础”的回报,
详见7月23日TPPERSON分享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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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度国际税收政策汇编
》;
2、《
2022年度国际税收案例汇编
》;
3、《
2022年度全球转让定价动态汇编
》;
4、《
2022年度全球税收协定动态汇编
》;
5、《
2022年度全球双支柱动态汇编
》;
6、《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编
》;
7、《
特别纳税调整新旧政策汇编
》;
8、《
中国CRS及情报交换相关税收政策汇编
》;
9、《
走出去企业税收政策法规汇编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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