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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咸宁公布最新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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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9-6 04: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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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咸宁税务
标题:
温馨提示!咸宁公布最新缴费标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OTI3ODE1NQ==&mid=2247510617&idx=1&sn=99a7d0045e58deeaaa659d3aa6770e57&chksm=9774affda00326ebe59ab57bc0ffc7814dfee198b5fe0a02e4eaee0dc838dc84a527cddb5e4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5 12:00
二维码:
-
近日
咸宁市人社局发布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核定缴费的温馨提示
对咸宁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
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以下为通知全文
↓↓↓
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核定缴费的温馨提示
市直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近期,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为有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掌上办”、“网上办”,特将相应缴费基数标准、缴费方式等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3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5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九档及下限档月缴费基数
(二)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1.政务服务网办理。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板块,按步骤注册登记;
2.服务大厅自助机办理。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18位)或社会保障卡到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社保服务区A区社会保险自助一体机上办理(登录——>业务自助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选择参保地(咸宁市—咸宁市市本级)——>新窗口中输入电话号码-->确认)。
3.经办窗口办理。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18位),到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人社服务区A区2-8号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
(三)缴费方式
1.手机缴费(续保人员)
原已在咸宁市市直参保缴费人员或在市直新办理参保登记人员,缴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需打印核定单,可直接选择“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完成缴费。
①“楚税通”手机APP:下载“楚税通”手机APP——>注册登录——>首页——>快捷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自缴(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代缴——添加并勾选代缴人员)——>选择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所在地(市直选“咸宁市-咸宁市”)、提取方式(自主择档)、缴费档次和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核定信息”按钮——>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按钮——>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②“鄂汇办”手机APP:下载“鄂汇办”手机APP——>注册登录——>首页“人社服务专区”——>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增加代缴人员并勾选”)——>选择缴费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区(市直选“咸宁市-咸宁市”)、核定方式(“信息核定”)、所属期起止日期、缴费档次——>点击“核定”按钮——>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按纽——>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2.银行网点代缴(续保人员)
原已在咸宁市市直参保缴费并且上一核定年度没有中断缴费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见附件),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线下实时缴费。
3.市民之家窗口办理
通过上述方式均无法缴费的,可到市民之家一楼人社服务区社保公共业务2-8号窗口核定(开具核定单)后,再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见附件)缴费。
三、单位社保业务办理方式
1.提倡各参保单位线上办理社保业务,请各参保单位经办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搜索栏中搜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2.线上无法办理的业务,参保单位可到市民之家一楼人社服务区A区2-8号窗口办理。
四、温馨提示
1、灵活就业人员9月1日前已按照2022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纳2023年7月至8月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不重新申报2023年7月至8月份的缴费基数。
2、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恢复办理初期,预计业务办理量较大,可能出现系统拥堵卡顿、市民之家社保经办窗口办事人员较多、排队等待时间较长、咨询电话接通较难等情况,我们倡导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尽量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附件: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分布明细表(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后可查看)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
来源:咸宁发布
编辑:咸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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