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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湖南《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湘农联〔2022〕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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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金智库
标题:
政策 | 湖南《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湘农联〔2022〕109号)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5 17:5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M4NTM1NQ==&mid=2247583699&idx=4&sn=20ad08851beeb8418872d24b9e3ea315&chksm=ea9de337ddea6a21b53bb674a05b81dea7766f04ca0acc3b73134abc4b2756e5478de2d6d05b#rd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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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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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17日郑州 | 县域城镇化及乡村振兴的项目+资金+土地+产业等综合化运作实操和案例专题
湖南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
湘农联〔2022〕109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充分利用全国扩内需的政策机遇,引入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现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
为充分利用全国扩内需的政策机遇,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提高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现就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创新融资、多元投入,统筹推进、突破瓶颈,做强平台、数字支撑,稳定流转、促进增收,坚守底线、政策支持的原则,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工作保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提高投资标准和建设效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构建财政投入、主体自筹和金融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和《湖南省地方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DB43/T876.1~10),因地制宜实施“小田改大田”,开展耕地地力提升,配套灌排设施、田间道路、配套林网、输配电设施及科技措施,确保亩均投资标准达到3000元以上,全面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和建设质量,2022年完成50万亩,争取完成100万亩;2023-2025年每年完成100万亩以上,每年结合国家下达的任务和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三、实施要求
(一)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各地依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和土地流转机构加强土地集中流转,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数字平台开展农田流转交易,推广农田数字化改革,为市场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实施和规模化经营打好基础。
(二)择优选择主体。有意向引进市场主体投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县市区,要依法依规择优选择市场主体开展融资和进行项目实施。支持市场主体通过合作、入股等形式组成项目联合体分工进行项目融资和实施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团体、乡友乡贤、农户等参与项目融资和实施。
(三)加快项目立项。经农业农村部门对拟建项目区、建设内容等审核确认符合立项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项目,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简化程序,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涉及新增耕地数量、水田规模、粮食产能指标的,要按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加强补充耕地项目选址论证。项目初步设计经市农业农村局评审批复后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和国家下达的任务,做好任务分解并及时下达到有关县市区。
(四)多元筹措资金。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财政补助资金依据项目任务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到有关县市区。以项目为依托,通过国有企业统筹、地方企业和经营主体自筹、多主体联合筹措等多元方式利用自有资金或以农田改造后带来的产能增加收益、租金溢价收益等市场化经营收益作为还本付息来源或以农田经营权等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筹措相应配套资金,不得承诺以财政补助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相关协议内容不得包含财政兜底补助以及违规担保条款。
(五)规范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预算经财政评审后,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等,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简化操作程序,按有关规定自主组织实施农田建设项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定额标准、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规范建立项目台账,完整反映“先建后补”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不得降低建设标准、减少投资。
(六)及时验收确认。项目完工后,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加强新增耕地后期保护利用,坚决杜绝新增耕地抛荒和“非农化”。实施主体应另行安排不少于5年的后期管护资金纳入项目预算,按年度及管护落实情况分批拨付给新增耕地种植户,专项用于后期管护,农业农村部门应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监督和检查。所在地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指标确认、报备入库等工作,确保新增耕地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能够成功报备入库,形成耕地指标。
(七)加快收益变现。新增指标形成并报备入库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提出交易申请,由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资格审查及成交后的划转。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县域、市域协议交易,探索建立新增耕地和产能指标收储机制。交易完成后,各地应及时按协议兑付奖补奖金。各项目收益(不含财政奖补)由实施主体统筹,优先用于支付项目费用和偿还项目贷款。
(八)兑现财政补助。对项目验收合格且亩均投资达到3000元及以上的(以审计或财政部门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按照约定的金额和程序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实施主体。项目设计费、监理费及管理费由县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从财政补助资金中统筹考虑。
(九)稳定利益链接。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用于粮食生产,鼓励结合粮食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建设效益。鼓励采取“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农民入股+企业经营+按股分红”“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利益联结方式,通过流转出租经营权、自主经营或产业植入等途径获取收益,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
四、支持政策
总体按照“主体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补助”的投贷联动模式进行,实施主体自筹资本金,银行提供中长期贷款,对亩均投资在3000元以上且验收合格的,按以下政策给予支持。
(一)对实施主体予以先建后补。按照“先建后补”方式,对项目验收合格且达到要求的实施主体,按年度亩均财政投资标准给予补助。
(二)给予金融支持。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省内各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支持实施主体以市场化经营收益(不包含财政补助资金)作为还本付息来源从金融机构贷款,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按市场化原则为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和优惠利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先贴息支持。创新应收款质押模式,探索由担保公司提供补充担保。
(三)给予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指标倾斜。对开展投融资创新的县市区,优先给予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项目指标。
(四)给予相关农业项目支持。积极发挥农业项目引导作用,统筹可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合作社、农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项目支持,对实施投融资创新项目且符合申报农业项目条件的实施主体,省财政统筹可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农业项目资金给予倾斜支持,项目类型、支持金额及申报条件将根据每年政策情况另行制定。
(五)优化新增耕地指标管理政策。在确保项目区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的基础上,支持将项目区内及周边适宜开发整治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建设用地、油茶林以外的园地及其他农用地等开发整治为耕地。以项目为单位,新增耕地率在10%以内的不需作为开发项目单独重新选址立项。加大项目区标注“恢复属性”地类恢复耕地力度,用于补足项目区范围内因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等工程建设占用的耕地,增加区域范围内耕地,其中“二调”为旱地的,新增水田规模指标可用于占补平衡。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实现耕地数量占补平衡后,产生的新增耕地数量指标、水田规模指标和粮食产能指标收益,各地可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奖补给实施主体。对因所在县域内存在耕地指标欠账缺口而抵扣的指标,应该奖补给项目实施主体的部分,由当地对实施主体予以适当补助。积极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用于国省重大项目建设。
(六)其他支持政策。在确保稳定经营性收入的情况下,允许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行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强化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日常议事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细化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投资收益分配等,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配套政策,细化操作程序,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全力配合支持,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乡镇、村组及市场主体等要加强土地流转,积极配合协助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
(三)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开展符合我省实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理论和方法等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推广,探索路径清晰、回报稳定的可持续投资模式。
(四)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激励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工作成效作为激励、考核的重要因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政府网站以及自媒体等平台,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的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成效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产融公会 & 启金智库
将于
2023年9月15-17日
在
郑州
举办
城镇化投融资专题(第20期)
《
县域城镇化及乡村振兴的项目谋划+资金投融+土地利用+项目申报+产业招商+产业基金+国企发展等综合化运作实操和案例专
题高级研修班
》
。特邀7位有丰富经验的实战型专家主讲实操经验与案例。
【课程提纲】
第一讲、县域城镇化项目谋划+资金投融+土地综合开发实操及典型案例
(时间:9月15日上午9:00-12:000)
主讲嘉宾:林正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财政部和发改委双库专家,中至远集团总裁。
一、县域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新逻辑
二、县域新型城镇化项目策划与投融资实务要点分析及案例分享
三、平台公司授权经营模式转型及与社会资本合作要点分析
四、企业市场化投资新型城镇化项目模式与实务案例
五、县域新型城镇化片区开发项目投融资模式解析及案例分享
六、县域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项目政策联动自平衡模式
七、新政下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融资
八、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县域城镇化背景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与投融资模式创新
(时间:9月15日下午13:30-16:30)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
一、城镇化投融资的背景与逻辑
(一)“人产城”融合发展的特征
(二)浙江的未来社区实践
(三)城市是有机生命体
(四)城市长期综合财力的内涵
(五)城镇化投融资的总体形势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一)转型发展方向与多层次任务
(二)推进投融资机制改革
(三)推进组织结构调整优化
(四)培育主营业务板块
(五)培育核心能力
(六)聚集高水平人才团队
(七)多元化低成本融资
(八)融资平台牵头PPP模式
(九)转型为产业组织商
(十)有为政府的全力支持
三、投融资模式创新
(一)多元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二)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工具组合
(三)利用公募REITs盘活不动产资产
(四)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五)地方政府投融资创新建议
四、答疑与交流
第三讲、文商旅融合打造城市发展新名片
(时间:9月15日下午16:30-17:30)
·主讲嘉宾:闵闵,金榜(河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一、文旅产业的时代背景及发展机遇
(一)文旅困局与城市困境
(二)文旅项目发展新趋势与规律阐述
二、以文化城,文旅兴城——以项目案例阐述文旅融合实践
(一)文态—— 属地文化的挖掘与活化路径
(二)形态——沉浸式场景的营造要点和方法
(三)业态——产品体系的完善逻辑
三、城市文旅在城市更新中的新机遇——城市文化为起点的全产业链结合
四、答疑与交流
参会人士破冰 互动交流研讨
(时间:9月15日下午17:30-18:00 )
从现场参会的不同地方政府、城投国企、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产业方等不同主体出发,破冰加强彼此认知,现场互动交流研讨。
第四讲、乡村振兴项目申报、资金来源、产业招商及典型案例
(时间:9月16日上午9:00-12:00)
·主讲嘉宾:陈青松,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全球智库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北京青松智联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一、2023 年乡村振兴 8 大支持项目及申报
(一)补贴类
(二)补助类
(三)贷款类
(四)园区示范类
(五)数字乡村类
(六)挂牌认定类
(七)奖励类
(八)其他类
二、乡村振兴项目 12 大资金来源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
(三)涉农资金
(四)政策性银行资金
(五)乡村振兴债券
(六)政府引导基金
(七)商业银行资金
(八)保险资金
(九)担保资金
(十)社会资金
(十一)机构投资金
(十二)资本市场资金
三、 乡村振兴产业招商
(一)招商渠道
(二)招商模式
(三)招商技巧
四、 实操案例: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落地
五、 实操案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落地
六、乡村振兴背景下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重要机遇
七、答疑与交流
第五讲、运用产业基金助力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资本招商和产业投资实务和案例
(时间:9月16日下午13:30-16:30)
·主讲嘉宾:朱宏飞,方正多策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10余年产业投资经验,多年农业及大消费产业投融资工作经验。
一、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力点
(一)产业基础调研
(二)产业特色挖掘
(三)产业及产业链打造
(四)产业基金如何影响区域经济
二、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的实务要点
(一)什么是乡村振兴产业基金?
(二)如何组建乡村振兴产业基金?
(三)为什么要把涉农补贴资金升级为乡村振兴产业基金?
(四)如何玩转资金与产业?
(五)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项目在哪里?
(六)政府资金出资乡村振兴产业基金的比例能否低一点?有什么风险?
(七)政府没什么钱,但是要项目怎么办?
(八)乡村振兴基金怎么投资企业?标准是什么?怎么收益?
(九)涉农企业投资风险是什么?怎么把控?怎么规避?
三、乡村振兴的产业招商实务
(一)乡村产业发展现状与特征
(二)乡村产业发展基本模式与特征
(三)乡村产业招商引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四)现代乡村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与路径
四、答疑与交流
第六讲、县域和乡村振兴的土地整治开发利用实务及案例
(时间:9月17日上午9:00-12:00)
·主讲嘉宾:于欣,土地开发利用专家,曾任职于国内甲级规划院土地业务负责人、国内知名科技园区、科技城建设集团。
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资类型、投资模式、盈利模式、融资模式与隐形负债规避
二、乡村振兴之集体土地入市操作前提、流程、产业导入与风险规避
三、案例剖析
四、答疑与交流
第七讲、有效利用土地/土地指标/河砂/矿产/碳权/林权/旅游等公共资源谋划项目及投融资实务要点和典型案例
(时间:9月17日下午13:30-16:30)
·主讲嘉宾:蒋中松,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总经理,国家发改委PPP入库专家、国家财政部PPP入库专家、金融工程硕士、IPMP项目经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国技术经济协会投融资分会理事。
一、项目策划谋划的现状与形势
(一)项目策划谋划习惯单打、单刀、单线
(二)项目策划谋划需要群策、群力、群智
二、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必要性
(二)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可行性
三、有效利用公共资源谋划策划项目的要点与案例
(一)土地资源
(二)土地指标资源
(三)河砂资源
(四)矿产资源
(五)碳权资源
(六)林权资源
(七)旅游资源
(八)政策资源
(九)其他各类资源结合项目开发要点与案例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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