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6
  • Tax100会员 33640
查看: 338|回复: 0

操作指引│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十一税)综合申报图文指引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3-9-4 22: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揭阳税务
标题: 操作指引│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十一税)综合申报图文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jAxNzUwNg==&mid=2247552953&idx=1&sn=e3fdf9cdf6e9cc67f3197dbb945b7cd9&chksm=e900fa34de777322f53068476b314f9f93aa274c1d5bc8ba74a6c88dde234f5b682431871a6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4 17:04
二维码: -





“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上线啦!不知道怎么操作的朋友别着急,小编已经整理好申报图文指引,赶紧一起看看吧~

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时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十一税)综合申报。

一、实施时间
2023年9月起。

二、十一税综合申报范围
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包括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十一个税种。纳税人申报时,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功能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税种,实现“一个入口,一个界面,一张报表,一次申报”。

三、申报路径
纳税人在合并纳税申报前,需先完成相应税种的税源信息采集。
01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其他申报】——【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02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界面,选择纳税期限和对应所属期后,勾选要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

03
进入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表主表,左侧可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申报附表、企业所得税申报附表。

04
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申报附表,系统根据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信息,自动生成财产行为税申报数据。

05
点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类或B类),进入填写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综合申报中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表单样式和常规申报一致。
温馨提示:
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适用的是季度预缴申报,且暂不涵盖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如不符合综合申报条件,可通过常规渠道进行申报。

06
填写相应栏次申报数据后,点击左侧“财产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回到主表,申报信息会自动在主表生成;再次核对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确认各税种申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


四、更正申报
合并申报表支持单税种更正申报,申报错误时,可以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正,如果税源信息采集错误,需先更正税源信息。
01
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
02
点击进入“申报更正”页面,选择申报表类型为《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或《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选择申报日期起止和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期内已申报记录。

03
点击具体申报记录右侧的【更正申报】按钮,进入更正页面,勾选需要更正的税种,点击【下一步】按钮(当勾选一个税种时,其他税种的申报信息不受影响)。

04
进入更正申报界面,点击【更正税源】获取最新的税源信息(前置条件为原税源采集已进行修改)带入申报表,点击【申报】按钮,出现回执页即更正成功。


五、申报作废
合并申报表支持单税种申报作废。作废税源信息前,需先作废申报。
01
登录广东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
02
点击进入申报作废模块,选择申报日期起止和所属期起止(应是合并申报表的税款所属期,不是单税种的所属期)。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期内已申报记录。

03
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需要作废申报的税种,其他税种的申报信息不受影响。点击具体申报右侧的【申报作废】按钮,进入作废页面,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按钮。

04
如需再次申报已经作废的税种,在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进行申报,一张申报表上同时申报的多个税种之间不会互相影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供稿:揭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编发: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240_169383781706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