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51
  • Tax100会员 33172
查看: 264|回复: 0

两部门发文明确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9402
2023-9-4 20: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晋城税务
标题: 两部门发文明确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DcxNzU2Ng==&mid=2247531554&idx=3&sn=2f61e842321beb5a9d8a8ed629b04b3e&chksm=fb75d3b3cc025aa5d4f48b151f9e7203c662504503998a9489a6413ac2041271c6f15f6e4e8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04 20:26
二维码: -
点蓝色字关注“晋城税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 | 梦楠
统筹 | 毕方佳
审核 | 张钊焕 张志杰
晋城税务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往期精选


01以青春之名 赴税务之约
02
关注!晋城税务用税惠为企业助力,用真心为康养赋能!
03
【政策找人】晋城税务精准推送服务上线啦!


声 明
晋城税务官微发布的所有信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原有内容篡改后进行发布或转发。如果转载,请注明来源。
608_169383213623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